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子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子波对巡视整改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支付客房费用供个人使用,公车私用,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中为他人谋利;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搞钱色交易;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股权收购、设备采购、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侯子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子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撤销其北京市政协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侯子波简历
侯子波,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天津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8年12月至1995年12月,历任中国航天工业部702所一室工程师、副主任、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702所副所长;
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北京机电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1月至2005年2月,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2005年2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保留正职待遇),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0年12月,任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