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颜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颜超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子女失管失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颜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颜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绵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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