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咸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冷劲松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咸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任命韩宏琪、杨武民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伟为咸阳市公安局局长。任命于震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卫华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郭柱国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王蕾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免去:陈万峰同志咸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