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兴元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兴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龙兴元在任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