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沈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沈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沈锐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地区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省分行行长助理,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