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怡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武怡利用担任昆明卷烟厂党委委员、副厂长、常务副厂长,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总裁、党委书记,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接、业务维持、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