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么永波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么永波同志提出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么永波同志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
(2026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苏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苏和同志简历

苏和,男,蒙古族,1970年1月生,大学,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兴安盟盟委书记。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