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22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高勇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加那提别克·木哈什为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树林为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主任。
决定任命郝明为乌鲁木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顾勇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苗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韩锟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胡春娟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建伟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艾克拜尔江·买买提为乌鲁木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苗龙辞去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4月22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苗龙辞去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