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江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江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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