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3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江西省唯一试点县,余江县去年3月正式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一年来,这里的村庄、土地和农民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在邓埠镇西坂村,昔日脏乱差的景象不见了踪影。看着村庄每天都有新变化,村民王水菊高兴地说:“宅基地制度改革集约利用了村里的土地,村容村貌有了大变化。村民用房子抵押贷款发展产业,大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了。”
在试点改革前,情况并非如此。“自家的宅基地,凭什么要被改来改去?”王水菊说,当时很多村民不理解。为了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余江县一方面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宅改精神和政策;一方面组织11个工作组深入农村对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显示,全县农村总户数7.3万户,农村宅基地92350宗,其中闲置房屋2.3万栋,危房8300栋,倒塌房屋7200栋,农房附属设施10.2万间;存在一户多宅、有户无宅、私下交易、违法建房和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
“这意味着,一旦规范管理,很多农户都将面临违规。要推进这项改革,必须先向群众算好宅改的经济账、长远账、生态账和社会账,才能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改革带来的好处,积极主动参与宅改。”余江县中童镇镇长杨鹏告诉记者。
家底摸清楚了,设计改革方案是关键。按照“集体性质、村为基础,户有所居、取退有偿,严格规划、坚持标准,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公平公正、利国利民”的要求,余江县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21项宅改制度机制,从6个方面初步构建了县、乡、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一是探索农民住房多种保障方式,实现户有所居、居有所宜;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退出、流转、综合利用机制,实现宅基地高效使用;四是探索宅基地权益保障和用益物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五是探索集体主导,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六是乡镇、村组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办法。
余江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际操作中让各试点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一户一宅”起征面积标准;在确保村民“一户一宅”基础上,不降低村民的生活质量,不触及大多数人的利益,不拆有文化传承价值的房子……通过反复征求群众意见,让村民真正成为宅改的主人。
通过改革,余江县沉睡的土地得到唤醒。截至目前,余江县共退出宅基地5700宗,面积66.4万平方米;收回村庄规划内土地480亩,复垦330亩;收取有偿使用费373万元,完成率达到99%;流转宅基地24宗,面积3500平方米;择位竞价宅基地32宗,面积5100平方米。
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余江县在实践中还总结出一套“组合拳”,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统领,统筹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亮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等“六化”建设。
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国华说,在杨溪金墩村、黄庄三港桥等50多个退出力度大的试点村,退出的宅基地可满足未来10年至15年的农民建房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感受到的获得感远远不止这些。通过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流转、出租、增减挂、农房抵押贷款等,农民收入得到有效增加。目前,余江县共拨付有偿退出补偿款670万元,户均增收430元。同时,综合利用村庄内退出宅基地、空闲地,发展了“一村一品”庭院经济、休闲农业、观光旅游等,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了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实际收入。(经济日报记者 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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