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当好非公企业知识产权护航人

2016年11月21日 10:1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石 伟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通过政企合作、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保护,被非公企业称为“知识产权护航人”。

  福建省非公企业众多,年GDP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70%以上,是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一些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非公企业普遍受到侵权困扰。

  对此,福建省检察机关坚持早部署、早介入,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以法治方式对接民企发展需求,通过把握“需求点”,抓住“切入点”,找准“结合点”,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一大批非公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和品牌损失,为营造非公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纺织服装和制鞋业是福建遭受侵权最多的传统产业,犯罪案件占侵犯非公经济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3.4%。侵害对象范围广,既包括知名大企业,也涉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福建检察机关2016年查办的案件中,侵犯泉州耐克公司商标权的案件有46件、侵犯安踏公司商标权的案件有11件。福建省检察机关根据本省产业分布特点,以保护地域民族品牌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的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实现了精准打击与有效服务的统一。201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4件682人,提起公诉1382件2197人。

  据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介绍,福建省检察机关近年来通过政企合作、部门联动,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版权、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从2013年底开始,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囊括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的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接入成员单位近2300家,涉嫌犯罪案件信息1700多件,其中涉及侵权假冒领域行政处罚和涉嫌犯罪案件信息5万多件。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全面调查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案特点,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工作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问题,协助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双向咨询等制度,坚决改变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探索建立类案监督机制,发挥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有效发现监督线索。重点监督和纠正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该移送不移送、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的问题,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经济日报 记者 石伟)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