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自贸区“新”法庭开启新征程

2015年12月25日 10:08   来源:津滨网-滨海时报   

  ■ 时报记者 李勇 报道

  运行机制新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实行新型审判模式 ◎推行特色诉服机制

  案件管辖范围

  ◎主要是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民商事案件

  具体包括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与公司、贸易、投资、保险等有关的商事纠纷

  ◎涉自贸区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昨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在东疆保税港区正式挂牌成立。这意味着,经过两年时间的筹建,一个理念新、底蕴厚、功能齐、形象好的现代化特色法庭开启了为天津自贸区护航的新征程。

  自贸区法庭很“高端”

  据了解,新成立的自贸区法庭位于东疆欧洲路与伊川路交口处,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建成国内最先进的3.0版数字化审判法庭三个,具备网上音视频直播、同步录音录像、在线远程质证等功能。双语庭审自助系统实现了中英文版权利义务、证据规则、常用法律当庭查询、庭审笔录同步呈现等功能。记者在一楼诉讼服务大厅看到,中英文诉讼指南并排陈列,旁边还设有一台崭新的案件查询机,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只要把身份证放到读卡区,就可随时了解所涉诉讼动态进展。

  新区法院抽调精兵强充实到自贸区法庭,其中有7名全日制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或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平均年龄29.8岁,富有朝气。还在全院范围内遴选了38名在各审判领域法学理论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建立智库,自贸区法庭可视情况随时从智库抽调力量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

  运行机制做到三个“新”

  自贸区法庭运行机制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到了“创新”。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区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并将在此基础上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实行新型审判模式。按照当前司法改革目标方向,结合自贸区案件的基本类型,率先建立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审判单元,以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三是推行特色诉服机制。开通法庭官方微博微信,建成中英文双语网站业并业已上线运行,可为外方当事人提供中英文双语诉讼指南和服务接待,推出网上立案、远程作证和电子送达等措施。

  主要管辖民商事案件

  据了解,自贸区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主要是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民商事案件,具体包括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与公司、贸易、投资、保险等有关的商事纠纷。同时,新区法院将为自贸区法庭进一步配齐配强力量,涉自贸区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也将由自贸区法庭审理执行,以“全科式”的审判工作保证自贸区司法尺度的集中和统一。

  2016年1月1日起,自贸区法庭将正式开门立案。据自贸区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贸区法庭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法庭第一要务,结合当前司法改革推进形势,力争多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为滨海新区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