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2016年12月08日 15: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梧州12月8日讯(记者陈自林 通讯员石钖 唐娟)去年以来,广西梧州市重点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为试点,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实行先租后让,组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地、分期供地、试行特殊用地租赁等多种土地供应新模式。目前,梧州已经取得10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共1419.02亩,下一步将土地协议租赁给入驻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企业使用。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文件确定以梧州等4个城市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2015年10月,梧州市印发实施《梧州市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原则、试点期限、试点目标、试点内容、试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工作内容。

  梧州鼓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采用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出让土地用于新产业、依法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

  根据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用地单位经营性质和产业特点,可在5年至50年之间分档设定土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年期,并对出让价格进行年期修正。期限届满时,用地企业若达到投入产出、税收等经济指标及碳排放量等环保指标,仍然正常生产并保持增长态势,可以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使用土地。对试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分期供地,对用地面积超过150亩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首期供地一般不超过100亩。有关公共服务配套的短期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不适宜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特殊用地,实行土地租赁。

  近日,广西政府印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方案》,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立多形式供地体系和创新土地供应新模式。试验区范围内土地由梧州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收储后,由梧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可采取直接协议租赁或以公开招拍挂方式租赁供地。目前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取得10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共1419.02亩,下一步将土地协议租赁给入驻试验区的企业使用。

  此外,梧州还探索健全多主体供应工业用地市场流转体系。允许工业用地整体、分割转让。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方面,在积极进行探索,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内允许标准厂房分割转让。2014年,该市印发《梧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通过自行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对划拨取得的留用地进行开发经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开发留用地应遵循的程序。目前梧州正在制定《梧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工业企业指导意见》,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工业企业的基本原则和用地办理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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