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印发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建设(上海)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

2014年01月08日 15:56   来源:政府网站   

  根据农业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农市发〔2013〕4号)、市农委《关于上海农业物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3〕45号)的要求,为保证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共建共享各类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各类平台系统,协作协同各类业务工作,构建具有综合展示、应用管理和指挥调度服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应用示范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与市场、产学研和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创新工作机制,并适时开展成功经验模式的推广应用。力争经过三年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安全监管示范效应明显、示范基地和企业初见成效、区域试验工程国内领先的农业物联网发展新格局,使上海农业物联网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总体思路

  按照“统一规划、需求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遵从“组装集成建平台,推广平台促应用,先试点试验、后推广应用”的指导思想分步推进实施。遵循“全过程、全要素、全系统”的“三全”设计理念,以用户为中心推动全要素共享、全系统整合、全过程协同。探索形成农业物联网可看、可用、可持续、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本市农业特点和应用需求,重点研究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内容及应用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全程感知和溯源服务,构建“一个中心、三个系统”—农业综合数据中心,综合展示系统、应用管理系统、远程指挥调度系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

  (二)实施绿叶菜安全生产物联网应用示范。升级完善蔬菜园艺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开发绿叶蔬菜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以本市200多家蔬菜园艺场、种植大户等为实施重点,记录绿叶菜生产过程中的采收、施肥、用药、灌溉、检测等信息,并与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关联,推进绿叶菜生产田间操作精准化管理、市场销售的追溯查询服务等。培育城市超市蔬菜种植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和都市生活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三)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开发上海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供沪动物及动物制品数据采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生猪从养殖到屠宰过程的安全监管,形成覆盖全市检疫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培育检疫监督综合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祥欣东滩种猪养殖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上海生物电子标识公司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四)实施水稻“产加销”物联网应用示范。以光明米业下属长江基地、海丰基地和跃进基地为实施区域,提高水稻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实施区域农业生产精准化水平。实现覆盖10万亩,辐射带动20万亩的水稻“产加销”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培育长江基地水稻种植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五)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应用示范。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编码管理、包装标识、仓储、冷链、物流等环节中应用,实现统一编码、包装和标识的规范管理,实现仓储、物流、配送的高效管理,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培育菜管家、多利农庄、同脉食品(海客乐)农产品电子商务及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六)推进农业物联网核心技术引进与创新。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在应用示范的基础上,中试和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设备,促进农业专用传感器等核心技术研发。重点推进集成传感设备、自组网技术、海量数据融合技术研发。培育国家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崇明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上海鲜花港设施农业示范企业、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展示示范基地、上海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示范基地。

  四、重点项目

  一是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梳理“十一五”以来农业信息化系统及平台,围绕农业生产、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为农服务等四方面,构建“一个中心、三个系统”—综合数据中心,综合展示、应用管理、远程指挥调度三个系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单位有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上海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数字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微系统研究所、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信息所等。

  二是水稻“产加销”物联网应用示范。构建生产指挥管理系统、仓储加工管理系统、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和农场综合管理指挥平台等,实现水稻生产、加工、配送、零售等环节的综合应用管理,加强各环节及流程管理,提升试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单位有光明米业有限公司、扬州大学、上海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三是绿叶菜安全生产物联网应用示范。升级完善绿叶菜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开发绿叶蔬菜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探索以都市生活、城市超市等“产加销”一体化蔬菜企业为载体,构建绿叶菜种植、采收、加工、包装、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监控和溯源服务,并在全市200多家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推广应用,实现绿叶菜安全生产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实施单位有市农委蔬菜办、各区县农委蔬菜办、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

  四是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开发上海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签(换)证等环节的信息系统。主要应用于市所、19个区县动物所卫生监督所、8个市境道口、110个产地检疫报检点与16家屠宰场检疫点及近58家动物产品集散交易单位,实现监管数据交换、集成、监控等目的。利用电子耳标、智能识别和无线传感技术,为能繁母猪建立电子身份证,构架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运维、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能繁母猪保险信息化管理。实施单位有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海生物电子标识有限公司、安信农业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海农业信息公司等。

  五是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应用示范。以菜管家、同脉食品等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为载体,梳理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需求,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农产品冷链物流全程监控、农产品安全追溯中应用,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支撑平台,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完善产品质量监控,改善供应链管理,从而降低生产经营过程中农产品非正常损耗,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单位有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同脉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六是农业物联网核心技术引进与创新。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研发适合上海特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传感网络设备、标准规范、专家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适合本市农业特点,高可靠、低成本、低能耗的感知设备,设计低成本、全覆盖、实时监控的传输网络,实现农业多源感知信息的集成应用与智能处理。实施单位有上海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微系统研究所、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科院信息所、中国农业大学等。

  七是水产养殖物联网技术集成示范。在光明集团长江农场和海丰农场开展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全过程数字化关键技术示范,研发浮标型、室内型、室外型以及便携式的多传感器集成无线水质监测设备,实现养殖用水、养殖生产、苗种管理、饲料投喂、药物使用等智能化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实现水产养殖品质控制和信息溯源,提升本市水产养殖管理水平。实施单位光明集团长江总公司、光明集团海丰总公司、中国水科院上海渔机所、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八是物联网技术在生猪无害化处理体系中的应用示范。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病死猪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建设本市生猪无害化监控管理平台。加强病死猪流向监管,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单位有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海生物电子标识有限公司等。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部省共建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级层面成立农业物联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统筹指导项目推进,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和资金,审定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等。

  (二)组建技术专家组。组建由华东师范大学何积丰院士任组长的技术专家组,成员有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市农科院等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方面科研院校专家。负责研究制定技术解决方案,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理论、标准规范、共性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熟化工作,研究和突破关键技术,制定农业物联网相关标准,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等。

  (三)落实工程建设资金。要按区试总体规划安排,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以确保工程整体、稳步推进。要利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投向试验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区县、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示范企业要按1:1落实配套资金,有效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和示范效应,促进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强化项目评估管理。探索建立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与企业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培育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与示范企业。加强对试验工程项目设计、建设、监理、验收、应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估,确保试验工程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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