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海口市纪委获悉,海口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将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十一个严禁”。
据了解,“十一个严禁”分别是:严禁用公款互相请吃、相互走访、制寄贺卡;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提货券等;严禁收受和使用用于高消费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的会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转嫁、摊派接待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设立“小金库”等,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通知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通知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严李俐 通讯员 杜嘉 符艳艳)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