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有236.9万个家庭,民生政策对每个家庭有着巨大影响,南京市人口计生委近日发布《南京市部分民生政策对家庭发展的影响研究》,指出了现行政策的许多弊端,比如南京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同时有22%职工从没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而医保政策、个人所得税制度均不利于家庭发展,建议南京相关部门从家庭视角重新建立“家庭福利”政策体系。
超半数医药费还是要自己掏
看病是家庭开销的“大头”,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让许多人直叹“生不起病”。据调查,南京参保病人的自付比例均超过50%以上,而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提出的“职工个人平均分担医药费的比例在25%比较合适”。
该报告委托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专家完成,专家分析,对于南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住院报销费用比例分别达88%—94%和50%—60%。但是,对于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个人来说,除了要缴纳本人工资的2%的医疗保险费外,还包括住院费用中起付线与自付比例形成的个人负担费用、住院费用超过封顶线部分的职工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当年的门诊医疗费的部分。致使家庭生活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再加上现在医疗费用日益增加,会严重影响家庭的消费意愿。
“南京目前医疗保险制度考虑家庭因素太少,不利于家庭发展。”专家表示,南京市医疗保险体系除了针对低保家庭的医疗救助外,都是以个人为参保主体,没有考虑到家庭其他成员。如果家庭中有成员因为失业不能享受这种政策,则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甚至导致家庭因病致贫的风险。
对此,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专家建议,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如波兰,从1999年起,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全民医疗保险改革,只要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基金,其家庭就成为持保人,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增加整个家庭的抗风险能力。
22%职工没提取使用过公积金
南京房价较高,但是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难以惠及大量的中低收入家庭。据统计,南京占22%左右的职工虽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却从未提取使用过,其中超过80%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
该研究披露,据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2012年3月公布的数据,全市173万多人参加住房公积金,而2011年底南京从业人员为468.34万人,就是说有295万多人没有住房公积金,占比近63%。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专家认为,公积金制度将四部分人排除在体制外,包括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大多数个体企业的职工、困难企业的职工及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 包括个体经营户)以及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
专家认为,公积金制度存在“劫贫济富”现象。住房公积金采取“多存多贷,少存少贷,不存不贷”的政策,使得高收入人群公积金缴存较多,享受优惠贷款的政策也多,而收入偏低的群体由于缴存量少,提取少。
工薪阶层缴税应该按家庭申报
专家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个人为单位,不利于家庭发展,家庭赡养负担不同的人需缴纳相同的税收,有违社会公平。国际惯例是按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如在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不合理,对工薪家庭不公平。”专家表示,个税征收“主力军”应该是高收入人群,而现状却是依靠工资薪金的中间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来源,因为工薪阶层收入“透明”,高收入人群灰色收入情况难掌握。数据显示,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的占比上升至63%,而涵盖高收入人群的“其他征税项目”,如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贡献率仅占11%。
总体上,南京从家庭视角建立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福利政策制定缺乏对家庭层面通盘考虑,家庭微观利益与国家宏观利益还未统筹兼顾,部分政策不利于提高家庭福利或促进家庭整体发展。 扬子晚报记者 徐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