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活动中心摇身变会所 楼顶被盖违建

2013年09月10日 14:23   来源:扬子晚报   季宇轩

  9月9日,有市民举报称,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附近某小区原本的售楼中心被翻建成会所,楼顶存在违建现象,城管部门下达拆迁通知有一年多了,现在仍然“屹立不倒”。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的这处建筑早已出售,投资者将这里变成会所,并把楼顶上原本的网球场拆除,并且翻盖了一层。早在2012年,建邺区城管部门就下达了自拆和强拆通知,不过到目前为止,这处建筑的违建仍然未被拆除。扬子晚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小区活动中心摇身一变成了违建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这处小区,找到这处建筑。据周围市民反映,这处建筑原本是小区售楼中心,小区在售时,销售人员称,房子卖完了就交还给市民做活动中心,没想到却变成会所了。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售楼处楼顶有网球场,可以活动一下,谁知现在不仅不能活动,还变成了会所。王女士担心,酒店和会所会吸引很多陌生人进入小区,给小区治安带来不便。

  业主吴先生也告诉记者,这处建筑产权很早就被卖给了别人,中间还有多次倒卖,最后被出租,投资成会所和酒店。但是,谁也没想到投资人会将这处建筑大变样,楼顶上还多盖了一层违建。

  拆除通知发了一年多,违建还在那

  根据早前的媒体报道,早在2012年5月,原本为售楼处的这处建筑就开始装修改造,同年10月,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发现此处楼顶有违建情况。

  在现场,建邺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2年的建邺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单,当时城管队员在此处楼顶上发现一处约251平方米的违建,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2012年11月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让当事人同年11月17日前自行拆除该处违法建筑。2012年11月18日,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2012年12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4日内自觉履行限期拆除决定。2012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一名建邺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至此,区大队的工作流程已经全部完成,剩下的就是街道一级下发强拆通知。

  随后,建邺区沙洲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3年2月26日,沙洲街道下发了《强制执行决定书》。

  2013年5月27日,《强制执行决定书》的期限已到,也未有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沙洲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到今年5月底所有程序都已经走完,下面就应该由街道牵头发动对此违建的强拆行动。

  强拆行动因故延缓,近期将强拆

  然而,事实情况确实,所有程序都走完了,最后的强拆行动却迟迟没有开始。对此,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建邺区沙洲街道,向该街道城管科田科长表示,5月底过后,就应该组织人手对该违建进行强拆,但是那时离亚青会开幕时间已经很近。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强拆工作暂缓进行。

  田科长表示,亚青会结束后,建邺区出现了多处高层违建情况,为了全面整顿这些新型违建,区一级已经会同多个部门正在商讨拆除方案,一经批准后,就会立刻执行。那么,此处违建到底何时能够拆除?田科长也表示,拆违的工作仅靠街道城管科的人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公安城管等多个力量配合,对于本案例的拆除工作,街道已经打报告给区一级的城管部门和公安,希望出动人力物力支援,目前报告还没有批复下来。

  对此,扬子晚报记者又联系了建邺区城管部门,对方表示确实接到了街道方面的申请,城管部门已经同意,对于这样拆违行动的要求,城管部门始终是有求必应,需要多少人和车都会全力支持。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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