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踏上回家旅途 部分游客不满赔偿金额

2013年09月17日 15:58   来源:北京晚报    

 

  昨天19时38分,中国邮轮“海娜号”被扣3天后终于解押,从济州岛码头启程回国,预计明天10时58分抵达天津港。此外,海航第七架包机昨天21时许抵京,接回“海娜号”上最后滞留的149名旅客。至此,除自愿随船回国的87名旅客和14名因商务原因自行取道首尔回国的旅客外,海航包机共接回1558名旅客。

  补偿焦点

  部分游客不满赔偿金额

  记者了解到,昨天18时左右,“海娜号”获得放船指令后,办理清关手续,即将返航。但在昨天上午,仍有旅客滞留在船上与海航旅业谈判补偿问题。部分游客主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第3项规定,给旅行者造成精神损害的要赔偿5000元以上。2013年4月实施的《旅游法》第70条规定造成旅行者滞留后果的,有权要求旅行社支付旅行费用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耿军表示,海航对于消费者的赔偿数目是远远不够的。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一般来说,至少要全额退还游客费用。

  海航此前两套补偿方案,一是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内舱游客每人补偿2000元,海景房游客每人补偿2300元;二是游客可选择一张免费的“海娜号”邮轮船票。两套方案任选其一。对此,海航邮轮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长韩录海表示理解。乘坐邮轮返津的大多是老年游客,一方面他们时间比较充分,愿意继续体验邮轮,另一方面有些是因为身体原因的确不适合乘坐飞机。昨晚乘包机回国的游客很多都是来自天津、辽宁等地的外地游客,海航为他们提供免费住宿,今天陆续将他们送往各地,费用由海航承担。

  游客讲述

  未能去首尔或成终生遗憾

  这次行程对于年近七旬的郝秀梅姐妹俩来说留下了遗憾。家在内蒙古的郝秀梅不久前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为了圆自己一个邮轮旅行梦,郝秀梅赶到天津和妹妹一起乘坐“海娜号”邮轮出海旅行,而她的妹妹则是癌症患者。郝秀梅遗憾地告诉记者:“行程还没走完,船就被扣了,我们首尔都还没去呢。我和妹妹真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还有没有希望去首尔看看。”

  按照郝秀梅的想法,她很想跟船回国,“毕竟我们是邮轮旅行,而且我这心脏也有些不敢坐飞机,但是海航工作组跟我们说船不知何时能解押,而我的药也快用光了,所以决定‘冒险’乘机回国。”为了让郝秀梅姐妹俩能更好地休息,工作组将她们安排在了头等舱,以减轻旅途劳顿。

  也许在郝秀梅姐妹看来,这样的遗憾远远不是2000多元补偿款能够弥补的。不过乐观的姐妹俩仍以灿烂的笑容看待这一切。

  权威

  说法

  外交部:启动应急机制推动事件妥善解决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昨天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海娜号”邮轮因债务纠纷被韩国济州法院扣留、导致大量中国游客滞留事件发生后,外交部和驻韩国使馆、驻济州总领馆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外交部和驻韩使领馆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与韩方及当事公司保持沟通与协调,推动事件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中消协:“海娜号”被扣游客有权要求赔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昨天就“海娜号”邮轮被扣一事表态——这是一起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并对有关企业通过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限制人身自由解决纠纷的行为不予认可,对于韩国济州地方法院不顾中国游客利益,强制采取扣留邮轮的做法表示不满,并将持续关注涉事游客的权益保障。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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