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常回家看看"案调解结案 和解却不和气

2013年09月24日 09:15   来源:重庆晨报   黄乔

 

  昨日,重庆首例“常回家看看”官司在长寿区新市镇堰耳沱村村委会议室开庭,庭上陈婆婆忍不住流泪。

昨日,大儿子觉得很冤屈,忍不住流泪。本版图/重庆晨报记者 许恢毅

  昨日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4个子女轮流赡养母亲3个月,传统节日、母亲生日必须回家与母亲团圆

  凡传统节日、母亲生日必须回家与母亲团圆,大儿子必须承担与其他子女轮流照顾母亲的义务……长达15年,两次上法庭,最终等到“常回家看看”老年人保护法规定。重庆常回家看看第一案以法庭现场调解和解收场,很多重庆法律界人士均提前预测准确。

  昨天,长寿区法院葛兰巡回法庭,来到老人所在的堰耳村村委会会议室,开庭审理此案。支持起诉的长寿区检察院葛兰中心检察室主任余廷彦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80岁的张桂芬老人因大儿子丢下自己在老屋,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一气之下,将4个子女告上法庭,除要求他们轮流照顾自己外,还要求大儿子王勇经常回家探望。昨天,张桂芬老人和四个子女都参加了庭审,并同意法院调解。

  经调解,老人与4个子女达成协议:子女4人,每人轮流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赡养3个月,并承担母亲的一切生活费用;母亲在任一子女赡养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100元以下,由母亲自己承担,100元以上,由4个子女共同均摊,如因大病卧床不起,由4个子女轮流护理。

  最后,张桂芬老人的代理人提议,将“要求大儿子常回家探望母亲”改为“每年传统节日和母亲生日,所有子女都要回家看望母亲”。提议得到法官支持,并加入协议。

  按照当地人对传统节日的看法,他们要过的传统节日有除夕、春节、中秋、端午、重阳、清明、元宵共7个。也就是说,加上母亲的生日,通过这场官司,张桂芬得到了一年与子女团聚8次的承诺。但是,当我们询问其幺女时,她认为乡里只过3个节:过年、中秋、端午,加上生日,一年4次。

  “我们支持起诉的目的达到了,结果比较理想。”对于法院最后的调解结果,余廷彦表示,子女与老人间的赡养问题,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比法院判决好太多。并且,最后子女们都同意在“传统节假日和生日”全部回家看望母亲,符合了“常回家看看”诉讼请求。

  庭上·没有赢家的官司

  大儿 母亲不满意媳妇生的女儿,夹中间难受

  “原告,4位被告均无异议,你同意调解吗?”坐在原告席上的张桂芬,在代理人帮助下听清了法官的问话。

  她气息急促起来,双手放到桌上。“我儿子不养我,我拦不住他。”说着,眼角湿润了。

  整个庭审现场安静了,只听见老人的哭泣声。沉默了一会,张桂芬点点头说:“我同意调解。”

  “你们说什么我都同意!”王勇听了法官提出的轮流照顾以及明年自己多照顾母亲3个月作为今年补偿的要求后,他扬着下巴说道。说完,转头望着流泪的母亲。

  “妈,你说,我今年怎么没给过你钱?怎么没赡养你?”王勇突然提高了语调,声音有些发颤。他的双眼满是泪水,鼻涕也跟着流下来。

  “他在说什么?”张桂芬愣愣地看着儿子,边抹眼泪,边问代理人。

  “在商量以后怎么管你。”代理人话音刚落,张桂芬又激动起来。她拍着桌子,眼泪不断往下掉。嘴里不停重复着:“没有用,没有用,以前就商量过……”

  王勇看着母亲皱起了眉头,他用双手上下摸了摸脸,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知道我压力有多大吗?”王勇情绪失控,低头吸了下鼻涕说,母亲以前就不满意媳妇生的女儿,抱都不抱孙女一下,和媳妇关系很糟,自己夹在中间,很不好受。

  “轮到我养,我不管再忙,都好好养她!”王勇对着哭泣的母亲大声说,一边说一边拿出纸巾擦拭眼泪。“哎,太委屈了,明明养了她,还被告上法庭,实在伤心。”

  母亲 要见大儿子,特意穿了最贵的衣服

  “再忙都管,你怎么管?今天是谁接妈妈来的?你又理她了吗?”李芸不满大哥的话。

  的确,早上9点半,张桂芬由幺女扶着走进法庭。她凌乱的白发已经梳理整齐,穿着整洁的灰色衬衣、黑布裤子,脚上是一双黑色绣花布鞋。“这是我幺女给我买的最贵的衣服。”张桂芬说,平时都舍不得穿,今天要见大儿子,所以特意穿了出来。

  李芸将母亲扶到原告席上坐下,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便跟着哥哥姐姐坐到被告席。大哥王勇坐在中间,穿着青灰色上衣,50多岁的他,头发很乱,右眼到额际位置有一块深红色的胎记。

  王勇环抱着双手,看一眼进来的母亲和小妹,将视线转向左边的旁听席。旁听席上坐了二十几位村民,有的低着头讨论着什么;有的伸着头,向庭内张望;有的一脸严肃,没有表情……王勇看了看村民,目光又移回庭内。

  子女 大儿声称今年外出打工才没照顾母亲

  法官宣布开庭后,老人的代理人宣读诉讼请求。张桂芬坐在一旁听着,紧闭双唇,眼睛始终盯着桌上的“原告”牌。

  “你们对张桂芬的诉讼请求有没有异议?”法官问。

  首先发言的是大女儿王娟,她抬起头,眼睛看着原告席上的母亲说:“我没得意见,该我怎样就怎样。”

  接着,二儿子王军也表示没有异议。

  “我有些意见。”大儿子王勇向前坐直身子,举起右手大声说,“我一直都赡养了妈的,还给了300块钱,她也没还回来。今年是外出打工,才没照顾她。”

  “被告,请表达你对原告的几点诉讼请求有没有异议,同意吗?”法官打断了王勇的话。王勇愣了愣,想了一会说道:“我都同意,我还建议以后还是由我和弟弟两个儿子养妈!”

  “你能把轮到你的3个月照顾好就行。”李芸插嘴了,声音很大,语速很急,王勇听后没有再出声。

  兄妹 被幺妹指责,大哥当庭掏医药费

  “你根本就不关心妈妈!”见大哥不语,李芸接着说,妈妈这个月840块医药费,大哥分钱没出。说着,便从包里拿出一叠发票,交给了代理人。

  王勇丢掉手中擦泪的纸巾,从裤兜里摸出了210元。

  “你从来就不管妈!你的轮子全是我来照顾的!”李芸接过钱,盯着王勇说。

  “我大儿不管我,都是幺女照顾我!”这时,张桂芬也趴在原告桌上又不停地念了起来。

  法庭上,张桂芬抹着泪水念叨着;王勇捂着脸有些抽泣;李芸愤愤地盯着大哥;大姐王娟伸了一个懒腰,转头看向旁听席;二哥王军则趴在桌子上抓着脑袋。

  当法官宣读调解结果后,代理人提议将“节假日和生日所有儿女都看望母亲”加入调解协议中。

  “我都没得意见啊!我会好好养我妈的。”王勇清了清嗓子,举起双手,打着手势说得很坚定。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轮到大哥照顾时

  又找不到人咋办

  法庭上,幺女提出:如果轮到大哥赡养母亲时,又找不到人怎么办?

  长寿区人民法院葛兰法庭法官邹伟对此做了调解:如果子女不接母亲到自己家中赡养,那么将支付代替赡养母亲的子女每月800元生活费。所有子女同意。

  “如果子女不履行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雨江说,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给被告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被告如接通知书后不继续履行协议,法院可向被告作出罚款处罚并训诫,若被告依旧不履行协议,法院可对被告进行拘留。

  村民声音>

  村民张德寿(70岁)

  听了这次开庭,我还觉得幺女虽然尽的义务最多,但她计较太多。大哥,其实最该拿出大哥该有的态度,为弟妹和儿女做出表率。现在法庭调解,伤了娃儿的面子,以后问题还很多。

  村民项大爷(68岁)

  我只想说,在农村,子女多的情况下,赡养父母没有绝对平均的。我家中就有90岁的老母亲,她一直住在我二姐家中,我们四个子女经常去看望她,从没为赡养母亲的问题发生过矛盾。

  网友声音>

  @亨亨ada感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为什么不住养老院,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砒霜-34991说:悲剧,父母养活你们的时候怎么没想想今天给谁吃什么,明天给谁喝什么?为什么老了就没有一个安身之处?非要轮流赡养?

  @小花一定要打起精神质问:审判后的照顾或赡养真的出于真心么?会不会有埋怨?当然,有反思倒最好!

  @DaisyYu小鱼儿:赡养父母不能以任何条件作为交换。

  经历这场官司

  这家人最担心啥

  母亲:现在,我最怕的是,因为这场官司,让大儿子和我的关系更不好了。我怕到他家去住的时候,大儿和他媳妇不给我吃,不给我穿,吵我骂我。我暂时先住大女儿家里,然后去二儿子家,明年轮到大儿子时,我不想去城里住!我要他回老屋服侍我,给我钱养我!

  大儿子:妈把我告了,我觉得很丢脸,很生气,也很伤心。3月份,我外出打工,没有好好照顾妈妈,这是我不对,但我一直尽到了赡养的义务。法院既然都这样调解了,条件我都同意,我还希望以后就我和弟弟照顾她!明年轮到我照顾妈妈时,我会把她接到城里去。如果妈妈不愿意去,那我只能和媳妇经常回老屋看望她。

  幺女:大哥给我说,妈妈越告越造孽!所以,现在我很担心,轮到大哥照顾时,他和大嫂会对妈妈不好。最终的结果有些出乎意料,我原本以为法院会判每个子女出多少钱,将妈妈送去养老院。但后来,我问了妈妈,是她不愿意离开儿女。其实,妈妈老了,也活不了几年了,她也不求什么。儿女用心对她,就是对妈妈最好的报答。

  大姐:我没有什么想说的,也不想加入这场争吵中,我害怕我弟娃骂我。我只知道,该我照顾妈妈,我都好好完成,做到女儿该尽的赡养义务。反正,一切听妈妈的安排,满足她的希望,她高兴就行了。

  二哥:以前一直是我和大哥赡养妈妈,轮流照顾时,我也没有一点推辞,还经常看望妈妈,帮助她的日常起居。为什么我也要被告上法庭?村里邻居、领导、电视台都来了,我这下出名了,背上这不孝的罪名,真觉得没脸了。不想多说什么,就是那句话,该我负的责,我都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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