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一周忙转型 导游:每月少赚五六千

2013年10月08日 16:43   来源:每日新报   马雨彤

  《旅游法》实施一周 大家忙转型

  国庆长假已结束,在这个首次有《旅游法》保驾护航的假期里,旅游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走访了旅行社、导游及游客等,发现游客仍有购物需求,旅行社为了维持生计转型产品路线,导游收入锐减被迫转行,境外购物店甚至面临破产。

  游客 韩国游仍进店 购物开销占大头

  《旅游法》的实施,让东南亚不少购物店受到冲击。据一位来自深圳的业内人士透露,泰国某大型公司常年经营珠宝、蛇药、皮具、土特产等。这家公司自费“养”了很多客车,为旅行社免费提供用车服务。双方约定,导游需在行程中带游客前往该公司购物。如今,《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取消了进购物店的环节。该公司甚至面临破产的境地,“免费供车服务”也随之取消。部分旅行社租不到车,只能重新寻求地接社。

  与东南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遇冷”店并没有出现在韩国。记者了解到,虽然大部分旅行社的行程中都不包含购物点,可还是有旅行社推出了进店和不进店两种产品。这个黄金周,李依桐和姑姑就是跟团参加了韩国5日游。

  “在行程中有明确的购物点,如果游客同意进店就可以签订协议。我们报的就是包含购物点的团,价格4800多元。价格上,有购物点的产品要便宜1200元左右。”李依桐告诉记者,“这次行程中的购物点主要包括免税店、人参店、化妆品店、护肝宝店。我买了6000块的东西,有衣服、人参等。同行的游客还有买表的,花费一二万的也有。”

  导游 每月少赚五六千 长假前转行

  “十一”带团去泰国的导游张小姐告诉记者,现在的旅游行程里不含购物店,不推自费,“客人要去我们也不让去,因为不想触犯法律。”

  据张小姐透露,《旅游法》的实施对导游收入影响很大。她承认在过去的旅途中,导游的确有拿提成的。最多时,能拿到5%的提成。“整团消费20万也是常有的事。算下来也就是有1万元的提成。”张小姐说自己带一个团,最多的时候能拿近2万元。即使按平均收入来算,带一个团至少有5000-6000元。但《旅游法》实施以后,不允许进购物店、不允许自费,提成自然也就没有了。带一个团的基本工资只有3000多元。“赚得太少了,这不得不让我们考虑转行。”

  9月份还是导游身份的刘小姐告诉记者,从10月份开始自己已经不从事带团工作了,“现在在做与旅游相关的幕后工作。”因为她之前预判,在 《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后,自己的收入将大打折扣,因此提前转行。

(责任编辑:石兰)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