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注册门槛或有变 为使入驻企业产业更符特点

2013年11月01日 09:26   来源:东方网   叶赟;陆燕婷

  据《劳动报》报道,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积极践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要求,着力改革创新投资准入制度,着力营造宽松便利投资环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自贸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与此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注册门槛或有变动

  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内资注册资本27.5亿元。这些新入驻企业中,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国内知名央企和民企。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着眼于区域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按照高标准的投资规则,重申企业注册登记条件,目前仍严格执行2012年修订的《关于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要求:商贸企业注册地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仓储注册地为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同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特点和空间布局的企业注册地管理办法。

  严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谈到监管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开票限额过程管理。对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同时将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应税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

  建立政企契约关系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还表示,将进一步建立政企契约关系,积极引导依法经营。这位负责人指出,“宽进”的实质意义在于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严管”的实质意义在于政府能够提供并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始终使创新改革与风险防范的措施和能力相吻合,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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