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三江镇敬老院,护工何阿姨和老人聊天。本报记者 黄晓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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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乡镇经济承载力有限,建好的敬老院缺钱运营,无法安排老人入住;同时,管理体制的不明晰带来经费投入不足、护工待遇差等问题,住进来的老人缺乏照顾。如此,海南农村敬老院发展进入“围城”困局。
如何实现有限投入效益最大化?怎样经营能够实现农村老人供养目标?海南农村敬老院的困局与个别实践能否为其他地方带来启示?
咋回事?
建好的敬老院缺人住
10月18日中午,在海口市旧州镇敬老院里,饭菜香扑鼻,老人们捧着饭盒步履蹒跚地走进食堂。63岁的黄进锋在护工的搀扶下坐到餐桌前,饭菜已打好摆上了桌。黄进锋自小双目失明,无依无靠。他早就想结束独居生活来敬老院了,60岁一过就向村委会提交申请,但是村委会担心他进来后没人照顾,一直没同意。现在,在这儿住了半年,他已经摸熟了这个院落,生活能自理。
旧州镇敬老院在海南省210家农村敬老院中条件算是不错的了。2011年初,海南省民政厅、海口市民政局、琼山区民政局三方出资530多万元对旧州镇敬老院进行了翻新,健身器械、棋牌室、医务室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敬老院还与琼山区民政局、琼山区中医院签订协议,在院里设立长期医疗点,老人病了能得到及时救治。89岁的田巨照和老伴从那时起就在这里生活。用田巨照的话说,敬老院和村里最大的不同是,每天有专人给他们端水、送饭,还帮忙洗澡、洗衣,一旦发生什么事情也有照应。
可不同于旧州镇敬老院的,是大多数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规模小、设施落后、房屋年久失修的农村敬老院,在那里,老人入住后得自己买菜做饭,与在村庄分散供养没有分别。据了解,海南七成以上农村敬老院处于老人自我管理服务状态。数据显示,海南省现有3.34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但仅2349人实现集中供养,7%的集中供养率,远低于海南省设定的2015年底集中供养率达30%的目标,更难以企及“十二五”末期集中供养率达50%的国家要求。
近5年,海南省累计投入约2.29亿元建设农村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13所,新增床位4000多张。可即便如此,仍然无法改变农村敬老院规模小的“大局”。有175所敬老院的床位数在40张(含)以下,其中10张以下的57所,10—20张的70所。
一边是较低的集中供养率,另一边却是较低的有效使用率。据统计,海南省有空余敬老院床位4600多张,有效使用率仅33.6%。即使是旧州镇敬老院,同样面临床位空置率高的尴尬。镇政府民政助理吴琼国说,全镇有近300名“五保”供养对象,仅69人住进敬老院。这意味着全院140张床位,大半闲置。
啥原因?
担心土地被人占,住的常“请假”
乡镇请不起护工,想住的不敢收
据介绍,旧州镇敬老院的每位老人除了入院时免费领取被褥、蚊帐等17件生活用品外,每月有生活费330元和零花钱100元,逢年过节还有慰问品。免费吃住、有人照顾,为什么老人们还是不愿意来呢?
“只要还有劳动能力,老人都不大愿意离开村子,主要是怕走后土地被别人占去。”旧州镇敬老院院长陈昌盛说,很多老人进了敬老院,还时常“请假”回家。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认为,尽管海南的气候条件较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需求不如北方地区迫切,但是全省农村敬老院普遍管理水平较低、服务不到位,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位负责人表示,床位闲置率高的根本原因是后续投入不足,缺乏经费。目前,敬老院管理经费主要由乡镇政府安排,市县民政局从工作经费中给予补贴。除了海口、琼海等地,多数市县均未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房屋维修、水电气等运行成本列入财政预算。一些市县将敬老院的管理责任全部交给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造成“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越多,乡镇政府负担就越重。一些财政困难的乡镇,对敬老院建设和“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热情不高。有的敬老院建好了,却没有安排“五保”老人入住。
此外,待遇低致使长期招不来人。全省农村敬老院有43%的工作人员工资在1000元以下,最低的仅500元,多数工作人员没有社保。目前,全省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344名,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56名、合同聘用人员188名。按规定,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与“五保”老人要按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失能老人配比为1∶3,半失能老人配比为1∶6。然而,海南目前的配比仅为1∶6.8。同时,专业人才十分缺乏,344名工作人员中,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8%。
“好的护理人员月薪要3000—4000元。旧州镇敬老院现在的经费摊到每位老人头上,是月均257元/人,包含水电、维修费等,管护人员的工资也从里面出,有限的经费很难招到人。我们月薪只能给1500元,没有社保,这么低的待遇只能到农村招一些没经验的。”陈昌盛说。
很多有意愿入住的“五保”老人因担心无人照料而无法入住,需求更为迫切的失能老人反而更难进敬老院。“按理应优先安顿失能和半失能人员,但是缺少专业护理人员,很多敬老院不敢接收他们。”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杨春光说。
“目前只有海口有3家委托社会组织管理的敬老院,其余的都是乡镇政府在管理。”海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每年3000元/床位、每位护工年薪4万元的管理成本,海南大多数敬老院均未达标。
杨春光说,海南农村敬老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记录为零,多数敬老院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处于身份“不明”的状态。
咋解决?
委托社会管理是个办法
护工的福利待遇要充分
尽管困难不小,但是旧州镇敬老院率先走出的“政府出资,委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路子,还是得到了很多“五保”老人和民政部门的认可。每年,民政部门按入院供养人数,向星光养老服务中心支付管理服务费用,并对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兑现扶持和奖励政策,决定下年度是否继续托管。
每周都会到敬老院监督兼“打下手”的吴琼国说,旧州镇敬老院办了10多年,现在最有模有样,这源于市里、乡镇领导重视这项工作,经费到位,社会组织负责管护、政府负责监督,这样一来,大家都省心、轻松多了。
还有一些市县尝试将敬老院工作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去年,琼海市将15名管护人员纳入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每人每月领取1500元工资外,还有社保,给管护人员吃了定心丸。
面对农村敬老院入住率低、管理服务水平差、很多“五保”老人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在海南省民政厅提交给海南省政府的一份报告中,记者看到如下建议:省政府应尽快出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对敬老院管理责任、经费来源、工作人员配备、规范化管理等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同时,省政府应协调编制、财政、民政等部门共同做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敬老院管理主体责任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
报告建议,各市县应结合实际,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对城镇周边、人口相对集中、“五保”供养人数较多的敬老院,采取政府出资委托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对敬老院进行管理、提供服务,民政部门对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评估。对偏远且“五保”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可根据供养人数适当配备公益性工作岗位,其管理的责任主体仍为乡镇政府。
“对敬老院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不能盲目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不片面搞‘一乡(镇)一院’。”报告认为,应将工作重心由建设敬老院,转为改善现有敬老院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等。对建设年代较早、配套设施较差、供养人员较少的农村敬老院,逐步调整或停办。
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应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主,可以几个乡镇共用一所好的敬老院,将“五保”老人安排到规模较大、设施配备较好的中心敬老院入住。
遵循这一思路,今年9月,海南省最大的养老服务中心——陵水县养老服务中心迎来了首批入住老人。该中心将采取“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政府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其中,无偿服务占20%,对象为陵水当地60岁以上的“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有偿服务则提供给有意入院休养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