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单独二胎”不能单独来看

2013年11月18日 16:12   来源:兰州晚报   

  放开二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很长一段时期的热点话题,虽说现在“放开单独二胎”新政已经出台,靴子总算是落了地,但这个话题热度依然未减。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介绍,“单独”二胎政策全面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将影响1500万至2000万人,他们是一方独生子女,且已育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妻。

  新政涉及千家万户,也与国家战略发展息息相关。对于启动单独二胎新政的意义,国家卫计委总结出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实际上,在这三个“有利于”之外,新政更重要的一个意义可能在于将生育权还之于民的一种可能,或者说是新政本身所体现出的人性化决策的意味。说到底,计划生育是国家替我们计划着我们的生育,而不是由我们自己计划着。尽管生育的决策权还未完全交付于百姓自己,但是,“放开单独二胎”显然是往前迈了一大步。

  允许生,但不一定是必然生。这是新政出台后很多媒体和社会舆论重点讨论的内容。我们注意到,不管是“生”还是“不生”,讨论的架构都没有(当然也是无法)跳出眼下的现实环境。所以,谁也不应该把“单独生二胎”单独拿出来说事儿。

  生或者不生,公民个人有自我选择的权利。虽说这体现了生育权上的公平与公正,但在客观上,还需要更进一步人性化地做好顶层设计为保证。也就是说,目前家庭所承担的教育投入、医疗投入,还有高房价带来的生活成本压力都需要进一步的减轻;在就业、养老及更多公共服务方面需有更完善的保障体系。正如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所言,光放开二胎还不够,应鼓励生育二胎,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若非如此,更多家庭可能想生而不敢生,让“单独生二胎”重又沦为富人和权贵的合法特权。

  人性化的政策需要更加人性化的保证和落实,顶层设计需要在多项涉及民生的领域内有更多的人性化考量。无论是大政还是细节,在制度设计和推行中都要充分考虑到各领域之间、各项制度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相互间正向调节的作用,以人性化为基点,让更多制度设计综合作用于民众生存环境的总体改善。(蔡宁祯)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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