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株连拆迁”引争议 家人拒拆迁官员将免职

2013年11月28日 18:4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刘黎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濮阳县实施马颊河综合治理工程,全长4.6公里、沿河中心线两侧各125米的范围内,一共要拆37万平方米。当地拆迁异地安置,说是两年内让大家搬进新房,不过这样的承诺老百姓不太相信,甚至质疑:当地政府是在给大家打白条!拆了房子要干啥说不清,安置的地方又没着落,这样的拆迁他们不愿意接受。不过,按照县里的规定,拆迁可不是一个人的事儿,也不仅仅关乎房子。不配合拆迁工作,可能后果很严重。

  住在濮阳县马颊河沿河两岸的老百姓从7月份开始,生活的主题只有一个,拆房子。记者在当地走访,老百姓都说,这一带的房子并非像老城区那么破旧,真没到该整体拆迁的地步。不过,县里搞马颊河综合治理工程,告诉大家拆房子要做公益项目,具体是啥,老百姓都不知道。濮阳县地税局原党委书记陈存义对此表示:

  陈存义:他承认我们看得很透,他征收我们的房屋以后,是要卖地,再充实县里的财政,再作他用,这个地多少钱一亩呢,我住的那个地方的地,都达到350万一亩。

  记者:这个是从哪来的价格?

  陈存义:周围有拍卖的。

  即便要拆,也得自愿。不愿意拆的,如果你的亲朋好友是公职人员,他们会不断给你做工作。侯先生的女儿在县检察院工作,不拆房子,女儿在单位有压力。

  侯先生:工作没停,让你回家做工作。

  记者:这样不是让您的孩子左右为难吗?

  侯先生:那是。孩子是听领导的,他说让我拆,我都60岁了,拆了让我到哪里去,现在拆了没地方住。

  10月10日,濮县纪发【2013】19号文下发,算是濮阳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联合出台意见,明确规定,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协议、拒绝搬迁、不配合房屋征收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一律停职或者停止工作。对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停职检查或免职,中层干部(股、站、所长)免职并调离原岗位,一般干部待岗处理,后备干部取消后备资格。党员在年底评格时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予以劝退或除名,公职人员在年底考核中一律认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濮阳县地税局原副局长王相廷:县监察局、县社保局,四单位下了个文,干部必须带头,如果不带头,降职或者是调离工作,压力很大,退休的,不听话,党纪处理你。

  乡里乡亲,谁家因为拆迁遇到什么事儿,大家都知道。家里两口子其中有公职人员,有家庭甚至因为拆迁过不下去,离了婚。李青芳就和在医院工作的丈夫办了离婚。婚离了,房子却没保住。李青芳说,签协议前,他们两口子总被以各种名义做工作,压力太大,离婚后,丈夫已暂时不去上班。

  李青芳:不让上班,就算上班,多少年能置办下这个家,所以我跟他说,不上班了,不上班还不愿意,离了婚,房子都归我,离了婚之后,还是不行,他不承认。又把二女儿扯出来了,二女儿现在都23岁了,上大四,属于超生,但是那个已经罚过款了。说从二女儿出生那年起,把这23年领的工资都退回去。

  田跃娜是濮阳县建行家属院最后搬离的几户之一,房本是她的名字,老公单位文广局因为拆迁的事儿总来做工作,两口子不得已在10月底办了离婚。

  田跃娜:我说,我们都离婚啦,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还逼啥,最后他说你俩是假离婚,县里领导说了,你俩离了婚也不行,两个月之前的离婚才算呢。

  离婚之后,11月4号,田跃娜还是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用她的话说,和丈夫毕竟感情在,不能因为房子,让他在单位干不下去。当地百姓不禁在问,这不就是株连拆迁吗?当地政府如何解释?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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