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古城改造拆迁 房主钥匙还没交上家中已被拆

2013年11月15日 15:39   来源:大河报   胡公岗 李彬

现在袁先生的房子几乎已成“空壳”

  “我家房屋的门窗被拆了,而且屋内物品都被‘洗劫’了……”昨日,袁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一件令他苦恼的事。他是老城区市民,但平时居住在郑州,他在洛阳的房子在古城改造拆迁范围,但钥匙都还没交给办事处,房屋却被拆了,而且大门、衣物等物品都没了。对此,老城区南关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称,虽不清楚是谁拆的,但不会不管,已达成协议,将对其损失进行折价赔偿。

  反映|钥匙还没交,家里却被“洗劫”一空

  昨日上午,洛阳市民袁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他家在古城改造拆迁范围内,前段时间在郑州有事没按时回洛阳,可钥匙还未交,房子却被拆了,电扇等物品也不见了。前天中午,记者在老城区西城壕街4号袁先生的家中看到,房子的门窗已被拆,粉刷过的墙面露出了红砖,楼梯栏杆也被拆除。

  “房子在古城改造拆迁范围内,有一间房子租给了别人,之前我就通知房客把东西拉走。但是10月19日房客打电话告诉我,房子被拆了,门窗、物品都没了。”袁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在郑州居住,房客也不常住,只放一些物品。

  “他家被拆的时候,曾连续两天,都有三轮车拉走拆掉的东西,我以为他已经交了钥匙,所以也没在意。”袁先生的邻居张先生告诉记者。

  态度|这是工作“瑕疵”,不会再发生

  “我一直都挺支持老城拆迁改造,可不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房子给拆了,何况钥匙还在我这。”袁先生告诉记者,10月27日上午,他打电话向南关办事处说明情况,按照要求列了一份失物清单托邻居给了办事处,却一直没回音。11月6日,袁先生从郑州回到洛阳,和南关办事处进行了协商,但没有实质性结果。

  前天中午,记者跟随袁先生来到老城区南关办事处,梁姓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他们工作中的瑕疵,以后不会再发生。

  进展|已达成协议对其进行赔偿

  南关办事处的梁姓工作人员称,因为袁先生一直认为房子是拆迁队拆的,所以办事处会与拆迁队协调赔偿事宜。如果拆迁队不同意赔偿,也不会一直往后拖。前天晚上8点,南关办事处已和袁先生达成协议,将对其丢失的物品进行折价赔偿,愿意先行垫付赔偿金。

  同时,洛阳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靳得诚表示,他已和袁先生沟通,等落实证据后,如果证明确实是拆迁队拆错了,他们愿意承认错误并赔偿损失。

  “我家的门窗到底是谁拆掉的?”对袁先生的疑问,该梁姓工作人员称,“因袁先生不在家里住,房客也不在,并且他家处在监控死角,调查起来难度很大。”

  说法|拆迁委派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事,本报记者采访了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于娟。于娟说,如果是拆迁队施工人员拆的,事件的责任划分关键要看施工人员是由谁委派的。如果施工人员是由拆迁队雇佣的,那拆迁队要对袁先生的损失负责,因为雇工在受雇用期间从事雇用活动造成他人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那此事办事处有无责任?于娟认为,如果办事处是拆迁主体,和拆迁队有合同关系,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袁先生的损失,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于娟说,如果失物追不回来,就需协商认定赔偿额度,根据物品的市场价和新旧程度,进行折价补偿。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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