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精神面对面 “小市场”辐射“大高原”

2013年12月09日 08:48   来源:青海日报   

  12月的一天,沐浴着冬日的暖阳,我们走进了正式营业不到一个月的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集散中心里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高大宽敞的顶棚下、各种货车里、铺面里,蔬菜瓜果副食品等摆放得整齐有序。

  来到水果区,来自江西、批发贡桔的商户李军正忙活着。他告诉我们,搬进集散中心半个多月了,总体来说还不错,啥费用都没有,这种免费服务会持续到明年开春。他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以前在海湖路批发市场时,光车辆进场费就达到平均500元/车次,卖贡桔集中在下半年,大概要卖100车,仅进场费就要5万元,现在好了,什么费用都不掏,这5万元等于自己赚了。

  据西宁市农商公司副总经理赵琳介绍,截至明年5月16日,集散中心都会实行商铺租金、车辆出入等费用全免等优惠。他表示,原海湖路商户入驻时,必须具有海湖路批发市场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等证照,严格遵守相关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海湖路批发市场的商户顺利入驻集散中心。

  从事大白菜批发的黄女士之前一直在海湖路市场做生意,她告诉记者:“在海湖路市场那会儿生意很好,刚搬到这边的时候,主要是因为大家还不太习惯来这边,但由于这半年的时间,所有费用都将全免,菜价便宜了一些,生意也不会很差,相信培育期过后,市场一定会越来越红火,我的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结合西宁市今冬明春的蔬菜调运活动,从今年11月16日开始,至明年4月15日,集散中心将组织10余家经营大户、三家企业,从山东、四川、甘肃、陕西、河南等省组织调运蒜薹、萝卜、茄子、黄瓜、西红柿、白菜等近17个品种的蔬菜,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分发挥“菜篮子”作用。据了解,目前集散中心70%-80%的农副产品是从外省调运,然后批发销售到我省的市州县、西藏全境、甘肃和四川的部分地区。从11月16日正式运营截至12月2日晚,集散中心果蔬车辆进出场总数达到3174车次,总量近4万吨。

  记者在集散中心走访时,发现集散中心的市场指示牌标识明确,而且随处都能看见穿着印有“西宁农商”字样服装的市场工作人员,市农商公司积极维护公平交易和市场秩序、组织货源、保障物流……从各个方面保障商户的经营活动,给商户和消费者营造了一个规范、标准、安全的环境。经营苹果的黄大姐告诉我们:“有什么事情找市场管理方很容易,他们的门不难进。”集散中心采用现代物流业的手段,重点解决产品的流通问题,提高产品生产、收购、储存、初加工、销售的衔接,从各个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在贡桔批发处,市民王梅正在挑选贡桔,她告诉记者:“你看这么好的桔子,批发价不到2块钱,而且就算是一筐也给批,我特地开车过来买上几筐送给家人朋友。”在集散中心出口处的公交车站,记者看到,经过柴达木路、在集散中心经停的公交已开通7条公交线路,即便是市民想要零散地购买一些果蔬,交通也非常方便。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提高物流、货源等方面资源的调配效率,它所提供的服务将会更好地辐射青藏高原的广大地区。

  【记者感言】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的运营是对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的强力推动,对加强青海中西部市场的发展和辐射整个青藏高原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以及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成立对于清除市场壁垒,加强公平竞争,提高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促进青藏高原农副产品快速流通、繁荣市场经济,推进青藏高原西部地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拉动区域性经济加快发展有着令人兴奋的期待。 (作者:潘玲 董瑾基)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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