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这个早几年还鲜为人知的幽灵,而今成了全国人民的一块心病。几天前,100多座城市的市民,感受了它带来的无比烦恼。就在这个幽灵还未远去、人们还在思考怎么办、谁来为此负责的时候,来自辽宁的一条消息,让大家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
据昨日新华社报道,《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沈阳、大连、鞍山等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
乍一看,这确实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终于有人为雾霾这种“人祸”付出了代价,问责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人们很快清醒,事情没那么乐观:辽宁省虽然为雾霾问责开出了药方,但却开错了药。
专家说,雾霾是由空气中的有害颗粒物含量严重超标引起的。除了静稳天气不利于颗粒物扩散,人为排污是主要的原因,包括工业排污、汽车尾气排放、居民供暖等。对老天爷,我们无法责怪,毕竟,如果没有污染,静稳天气不是什么坏事,我们也暂时无法左右它,那就只能对我们“自作孽”进行忏悔和纠正,控制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控污减排,这事由谁管呢?最直接的当然是各级环保部门,而根据中央的要求,当地政府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如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不力,当地政府可以处罚环保部门负责人。当地环境不达标,上级政府可以处罚下级政府的第一责任人。
现在的问题是,辽宁省向治雾霾不力者开罚,罚的是下级政府,而不是政府第一责任人,也不是环保部门负责人,这首先就罚错了对象。其次,其开出的罚单是罚款,也没有对症下药。这笔罚款,地方政府从哪里支出?要政府官员买单恐怕是不可能,只能是从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而公共财政的钱,是全体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来缴纳罚款,然后又用这笔罚款来为全体纳税人治理空气污染,这不光是“左口袋放右口袋”的无聊游戏,让空气污染的受害者来为污染买单,简直就是一个悖论。更何况,“雾霾罚单”的目的,是要用惩罚来警示地方政府,让其产生压力,加强责任感。但拿公家的钱来交罚款,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官员来说,是不会有多少痛感的。既无痛感,又哪来的压力和动力?
由此可见,对治霾不力的当地政府开“雾霾罚单”,行动可嘉,但实在是没有找对方向。要真正追责,就要对当地政府第一负责人和环保部门负责人动位子、摘帽子,这样才能触到他们的痛处,唤醒他们的责任心,下决心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进而转变观念,去除GDP情结,努力推进经济转型、能源结构调整。如此,雾霾这个幽灵才会彻底被驱散,蓝天才会重回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