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文明程度测评 洛阳在地级市中排第三

2013年12月23日 13:10   来源:大河报   

  昨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洛阳市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位列全国127个地级测评城市的第3名,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位列第17名,在河南省内城市中均位居前列。

  今年8月,受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进行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此次参加测评的127个城市是中央文明委历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地级以上提名资格城市。

  测评由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异地抽选专业调查人员,统一进行培训,统一考核项目和工作流程,统一评判标准和纪律要求。其中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成绩靠前的城市(区)排名如下:

  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前十):长沙市、青岛市、成都市、广州市、南京市、厦门市、大连市、南宁市、长春市、郑州市。

  地级文明城市(前十):临沂市、马鞍山市、洛阳市、扬州市、鄂尔多斯市、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常州市、嘉兴市。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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