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乔宇
“我们就是要去武警医院,不去中山医院!”2月8日晚上9点多,在渝中区捍卫路一居民家中,42岁的王女士拦在医护人员面前,坚决不让医护人员将其79岁高龄的母亲抬上车。
“武警医院太远了,会耽误老人病情的。”不管中山医院的医生张丽怎么解释,王女士始终认为,对方是为了赚钱,非要拉到自己医院,这让张丽有苦说不出。
患者不理解
救治为何去救护车派遣医院
原来,当天晚上,王女士的母亲在回家途中,不小心把腿摔伤了,需要马上送医院治疗,她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中山医院的救护车就出现在家门口。
“我们要去武警医院,这几年,我母亲都是在那看的病,我们只信那点。”经过初步诊断和处理后,当医护人员打算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时,双方却发生了争执。
“老人情况不乐观,去武警医院太耽误时间了,万一去的过程中病情加重了,怎么办?”但不管张丽怎么劝说,王女士还是坚持到武警医院。最终,张丽还是尊重了病人家属的意见,在家属签了知情告知书后,车子紧急驶往武警医院。
从捍卫路到武警医院,交通还算畅通,车子开了半个多小时。“一路上我心都是悬起的,怕遇上堵车时间会耽搁更久,老人坚持不下去。”张丽说,幸好当时老人病情没有加重,这才让她松了一口气。
同样遭遇的,还有九龙坡区一院急诊科护士冉菊华。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她接到市急救中心电话,说一名怀孕7个月的孕妇,由于前置胎盘破裂导致大出血,需要紧急救治。
15分钟后,冉菊华和同事成功将孕妇抬上救护车。可家属坚持要去重医一院就医,冉菊华立即联系重医,却得到“没有床位”的答复,家属又要求去市急救中心,也没床位。这时,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小时,孕妇陷入了昏迷。冉菊华当机立断,将孕妇拉回九龙坡区一院,经过抢救,终于把这名孕妇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母子平安。“再晚一点,就真没救了!”冉菊华对记者说。
医院求保险
签知情告知书后才能转送其它医院
“其实,我们哪里是为了赚那点钱,是为了给患者争取时间。”面对病人的指责,中山医院院前急诊科主任周波显得很无奈。
“一般情况下,救护车都是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调度原则。”周波解释说,为保证病人有效的救治时间,市急救中心一般会指派就近医院的救护车出诊,在最短的时间里把病人送到医院,以免病情在途中加重。
当急救医生初步诊断病人病情但本院无法救治时,就会往上级医院送。碰到本院能够治疗,而病人家属又执意要转运到其它医院时,就需要与救护车派遣医院签订一份知情告知书,上面有关于出现意外后的责任承担等相关事宜。只有在病人或其家属代签字后,救护车才会将其送往其它医院。这是为了防止病人因转院导致延误病情或中途意外死亡。
但王女士却不这样认为:“如果当时120直接派武警医院的车过来,我们也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
采访中,不少市民与王女士看法类似。“如果就近治疗效果不好怎么办,最后还要转院,浪费时间不说,还要多花费用,办理各种出入院手续,更麻烦。”
专家观点
纠纷源于公众对医院的不信任
“就近抢救引发的医患纠纷充分表现出公众对医院的不信任。”三军医大西南医院急救部副主任任小宝说。
“公众的不信任也能理解,毕竟前几年,不少医院急功近利,脱离了公益性的本质。”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但随着医改的深入,公立医院也在逐步回归公益性,比如实施药品“零差率”、增设药事服务费等。但重新取得公众的信任,肯定需要一个过程。
“其实就近就诊收费,比送到较远的医院划算。因为救护车的车费是按公里计算,公里数越多,费用越高。”据他透露,目前,我市执行的救护车出诊收费标准是市物价局2004年出台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救护车费按往返里程算,往返在5公里以内按20元收,5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3元,接送传染病人加收25元感染防护费,如果急救车是监护车,就在普通救护车的基础上每公里加收1元。
此外,随车的医生护士还有出诊费:副高以上职称的出诊费是40元/人次,中级以下职称的按30元/人次收取,往返路程超过30公里的加收30元。在途中,根据患者病情,医护人员可能还会采取一些抢救措施,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目前,江北区已实行了救护车免费出诊,费用由财政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