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划定禁止开发区 老山金牛湖等在列

2014年02月28日 15:11   来源:现代快报   

  今后,不仅不能在老山、金牛湖等地周边搞房产开发等项目,现有的建设项目也将被叫停,并限期拆除搬迁。

  日前,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简称《决定》)。记者注意到,其中的《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简称《规划》)划定了13类104块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总面积为1630.0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近四分之一。其中,老山景区、汤山国家地质公园、金牛湖、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

  一级管控区

  面积:341.0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8%

  现有建设项目将被叫停

  南京的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为一级和二级管控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物种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其中,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核心区、禁止开发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具体来说,作为生态红线区域核心的老山景区、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汤山国家地质公园、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固城湖水资源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宁区)重要湿地和长江、金牛湖、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从事与保护无关的建设行为。

  如果在上述地方已经有了房地产等建设项目怎么办?规划明确,在一级管控区内的建设项目,将一律叫停并限期拆除搬迁。

  二级管控区

  面积:1288.9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57%

  区域内严禁不合理建设

  二级管控区是严控区。具体来说,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的钟山、牛首山、将军山、石臼湖风景名胜区和七桥瓮、滁河湿地等二级管控区内,严禁从事影响其生态主导功能的不合理建设行为。对管控区里的开发建设项目要进行评估,体量大的要压缩规模,布局不合理的要调整布局,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如何监管

  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奖惩政策

  《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并出台相应的奖惩政策,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逾越生态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违法者承担生态恢复和修复责任。

  《决定》同时指出,要尽快制定并实施生态红线保护监督管理办法,鼓励广大市民参与保护,积极举报违法行为。(鹿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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