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便民十件实事解读 打造"健康江苏"

2014年03月05日 09:10   来源:新华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健康需求如井喷一样爆发,并且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不仅要少得病,还要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更方便看病。同时,要充分估量即将实施的“单独两孩”政策,给医疗保健服务、健康管理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面对党和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2014年全省卫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发展各个环节,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卫生便民惠民十件实事等系列措施,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江苏”。

  1 稳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2003年,江苏省开始新农合试点,到200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目标。经过十年多时间的实践,江苏省新农合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2011年3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新农合制度建设跨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条例》规定,新农合基金每年筹集一次,按照自然年度运行,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以政府补助为主、参加人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并明确筹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三,并应当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筹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2014年,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各统筹地区继续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且高于国家最低筹资设定筹资标准,全省各地最低筹资均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

  2 全面实施农村大病保险

  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是指新农合在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后,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由大病保险对新农合补偿后需要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大病保险制度的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不额外增加农村群众的负担。二是大病保险报销不受新农合基本目录的限制。三是大病保险工作通过招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以此为平台进一步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四是在具体报销规定上,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地区都会确定一个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2013年,有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纳入省级试点,覆盖参合人口2300万,超过参合人口总数的50%。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59188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1.37亿元,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工作将全面推开,计划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普遍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确保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卫生改革带来的红利。

  3 免费提供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得到普及,项目服务内容从9类22项扩大到11类43项,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3年的30元,项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人均期望寿命由2008年的75.32岁增长至2012年的76.63岁,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10.76/10万降至2012年的5.28/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8年的5.3%。降至2012年的3.81%。,传染病发病率由2008年的166.02/10万降至2012年的126.6/10万。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在2012年和2013年国家组织的项目考核中,江苏省连续两年获得全国第一的优秀成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预防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0-6岁儿童、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5%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围绕建设“健康江苏”的目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运用“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等各种平台,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世界卫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主题日,以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健康素养、卫生保健、运动健身、疾病预防等相关学科、相关领域的健康教育专家开展主题巡讲、咨询活动和知识竞赛,开展健康讲座和巡讲活动10000场次,巡讲活动的覆盖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100%,力争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在2013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

  4 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深化医改5年来,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7.43万人,完成国家任务数的1.13倍,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累计完成农村妇女补服叶酸237.24万人,完成国家任务数的1.38倍;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530.14万人,完成国家任务数的6.47倍;累计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528.69万人,完成国家任务数的48.9倍。2011年启动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至今,31个省级试点地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累计完成人数分别为94.28万人、94.61万人和95.87万人,完成国家任务数的1.22倍。国家及省级试点地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率以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均达99%以上,检测率远远超过国家85%的规定要求。2014年,进一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将试点县(市、区)由13个扩大到43个,年度检查人数由27万人增加到80万人以上,全部检查对象均进行乳腺B超检查;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试点地区由国家规定的9个县(市、区)扩大到31个县(市、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免费为全省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为43个试点地区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对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不低于500元;在项目地区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免费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60万座,积极推广以生态湿地和集中式粪水处理为主的生态卫生户厕,同时,加强农村卫生户厕使用管理,清除不卫生厕所,进一步提高农村人畜粪便处理及预防疾病效果。

  5 认真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

  着力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力争全省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一是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每位儿童出生后至6周岁可免费接受11种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省卫生厅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的意见,指导各地完善预防接种单位设置,增加预防接种服务频次,科学规范地提供预约告知服务,为全省6岁以下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000万针次以上,新建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100个以上。二是完成血吸虫病查螺7亿平方米,开展药物灭螺1亿平方米,做好血吸虫病监测预警和预防急性感染等工作,新增3个以上县(市、区)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三是动员更多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工作,继续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水平,对符合治疗指症的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4000人以上。四是积极引进和推广结核病防治新技术、新工具,加强医防合作,规范结核病诊疗服务,为全省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35000人以上。五是进一步提高对输入性疟疾病例和重症恶性疟病人的识别与救治能力,为全省新发现的疟疾患者免费提供抗疟药物治疗。六是加强新(复)发麻风病患者的规范化治疗与管理,为全省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免费提供规范化的药物化疗以及畸残预防。七是结合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推广行之有效的口腔卫生保健适宜技术,落实儿童口腔疾病干预(窝沟封闭)项目,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在项目地区开展儿童口腔疾病检查6万人,完成窝沟封闭13万颗牙齿。八是实施淮河流域癌症防治工作方案,推进肿瘤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工作,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在项目地区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6.6万人次。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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