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爱车出了故障,一家4S店要价7万多,另一家却只需2万多元就搞定了。昨日,媒体报道了合肥市民杨先生经历的一段修车经历,揭开了汽车维修行业的“猫腻”。昨日,多名4S店和维修厂从业者爆料称,类似于杨先生的修车遭遇并不鲜见。由于车主通常对汽车知识知之甚少,汽修行业从业者往往抓住这一点,采取先吓再蒙,让车主们听从他们的建议,乖乖多掏银子。
【吓唬】
“故障原因多多不检查有后患”
车辆有了故障,维修人员会先对车辆进行检测。不久,他们会给您提供一份维修清单。这时候,您需要注意了,很多项目可能并不真的需要做。以故障灯维修为例。工作人员可能会告诉您,故障灯亮了的原因很多,涵盖的项目非常多,“通常会先建议你把这些查一下,如果你不答应,他们往往会说可能会有某种后果,他们不负责”。由于车主通常都是门外汉,在“专业人士”的吓唬中,往往就会接受各种维修方案。
【忽悠】
“维修费你不懂看我偷梁换柱”
其实,在吓唬车主的时候,“专业人士”也在欺负车主不懂行。通常,“他们会恶意增加一些项目,但车主并不知道每一项维修的作用”。通过这些额外的、附带的项目,车主的维修成本自然提高了。在一些维修过程中,“专业人士”还会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以副厂件代替原厂件,但这些部件在外观上往往不容易区别,消费者也很容易被蒙骗。以某品牌汽车的踏板为例,原厂件的价格为1.8万元左右,而副厂件仅需2千多元。周丝韵李进陶伟
典型案例
定高配车给低配车4S店,你蒙谁呢?
日前,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首份消费通报和典型案例,挑选其中两个,邀请消费者维权律师团律师进行点评。
【案例】
定制高配车拿到手变低配
去年年底,齐先生在铜陵某汽车4S店定购了一款某品牌2013年智领版汽车,价格为19.68万元,双方在合同中对汽车型号、价格等作了详细约定。几日后,齐先生去提车时发现,车子不是定购的智领版,而是另一款配置较低的车。齐先生向铜陵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经调解,该4S店同意退还齐先生2万元,并赠送一次车辆保养。
【维权律师团点评】
不履行合同需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商报消费者维权律师团律师苏宇认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齐先生与4S店签订的合同,约定了汽车型号规格、款式等信息,4S店理应按约定交付新车,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
电动车刹不住一家三口摔伤
淮北的李先生在某专卖店购买了价格为11800元的QF6电动代步车一辆。购买半年后的一天,雨天路滑,李先生驾驶该车辆下坡时,突然刹不住车,一路直冲,在三岔口处撞到一辆轿车才停下来,李先生及其两个女儿均受伤。经当地工商部门调查,该电动车的刹车系统并不存在失灵问题。但是,工商人员发现说明书上没有标明驾驶的注意事项,也没有雨天、滑坡等非常规环境下的刹车性能测试合格证明,以及操作细节提示。据此,工商人员认为厂家和商家均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维权律师团点评】
商家不告知同样要负责
消费者维权律师团律师秦煜认为,厂家在使用说明书上没有对特殊环境下的操作进行明示,商家在销售时也未对消费者进行操作指导,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此,厂商两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消费者由于对电动车的性能和使用环境判断不足,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周丝韵、马翔宇)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