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先行先试“负面清单”制 正研究划定重点区域

2014年04月08日 20:16   来源:陕西日报    陈艳

  “建立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激发民间和外商投资活力”。2014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负面清单”管理,并将其作为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目前陕西省正积极研究准备划定重点区域产业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属于投资准入管理范畴,即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除此之外,按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国民待遇;对企业而言,“非禁止即可进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扩大内外开放,对引导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在与美国进行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已经将负面清单模式纳入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则已于2013年下半年制定了2013版的负面清单。

  对于此次陕西省提出将制定“负面清单”的举措,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冯宗宪表示,建立清单的核心问题是政府简政放权和减少审批事项。这意味着政府要放弃一部分审批权力,而这也将成为建立“负面清单”的难点。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下一步要提高治理能力,增加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透明度,提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质量,真正为企业松绑。

  现行的“正面清单”造成很多行政资源放在投资事前审批上,而对投资过程和事后监管力量薄弱。当前政府有关部门还习惯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导致资金、技术、人才等向某些行业过度集中,一旦失误,容易造成产能过剩。

  建立“负面清单”的目的就是要告诉投资者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这些过去都是由政府说了算,现在能做的由市场说了算,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也可以让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市场监管上,而不是放在审批上。这样就管住了腐败之本,遏制政府官员的权力滥用、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另外,清单以外的投资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方便了投资者,有助于区域经济开放度的提高。

  冯宗宪认为,作为正在崛起的内陆型经济开放高地,陕西应抓紧机遇率先尝试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开放步伐。可以先选择西咸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展开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待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这对于发挥陕西省在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放中的引擎作用,对于西安申报和建设自贸试验区意义都十分重大。

  同时,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划定“负面清单”上要做好调查研究和整体设计,清单不能太长,太长的“负面清单”意味着开放领域的过小,不利于释放经济活力。

  为了确保政府和企业都能按法律规则办事,冯教授还建议,政府可以尝试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监管,各方面形成综合监管体系、执法体系以及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从而杜绝审批自由裁量过大、审批依据不清、审批标准不公开以及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的发生。政府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将原本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比如个人是否拖欠过公用事业费,企业是否偷税漏税等整合在一起,从而能更全面地展现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达到控制风险、保障安全和市场繁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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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制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进行试点。所谓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学术上的说法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限制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利用正面清单来确定覆盖的领域,而负面清单则用来圈定在这些开放领域清单上,有关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的限制,这种做法也被目前不少国家采用,从而有效利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手段,在开放市场的同时,保护部分敏感产业。

  业内通常认为,知道什么是不允许的,比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更能帮助服务业供应商理解在国外如何开展业务,并且负面清单也适用于未来新出现的服务活动,因为这些新的活动在自由贸易协定制定之初可能还没有出现。 (记者 陈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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