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大获悉,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时提出,随着保障性住房逐步建成和分配,深圳的保障房开始出现“供非所需”状况。对此,深圳市政府提出将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实现“以需定建”。
居住地或就业地现“错位”
据了解,近三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累计新增安排14.3 万套、开工12.8 万套、竣工5.8 万套,分别完成规划指标的60%、61%和28%。随着分配工作的逐步推进,深圳的保障房出现了供需在区域、房型及户型上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需求方面,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内,以安居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大户型为主。而供应方面,受深圳市土地资源限制,以及按照保障性住房“保基本”的原则,主要以原特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中小户型为主。另外,由于原特区外发展相对滞后,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个别项目位置相对偏远,与拟保障对象的现有居住地或就业地“错位”,出现了“供非所需”的情况。
对此,深圳市政府表示,下一步将完善住房保障统计和调查制度,定期评价需求情况,依托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两个轮候库,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实现以需定建。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已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分析“十二五”规划相关指标调整的必要性及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