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深圳遭受2008年以来最强暴雨袭击,城市多处道路积水、内涝,市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据初步统计,截至昨天12时,深圳各产险机构已接到出险报案9821件,估损金额2.08亿元。
据深圳保监局的统计,全市车险出险报案(含水浸车)9453件,估损金额约1亿元,财产险出险报案368件,估损金额1.08亿元。其中,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共接到车险报案3725辆,财产险案件83综,目前估损金额3200万;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共接车险报案数1071件,水浸车483台,财产险报案27宗,其中有三宗为大案,主要集中在东莞的工厂、仓库、设备,估损值近千万元。
暴雨发生后,深圳保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下发通知,要求深圳各产险公司高度重视这次暴雨的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目前,各产险公司都已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报案电话畅通,充实增配人员和设备,开通了理赔绿色通道。平安产险客户刘先生的车辆在5月8日的大雨中被洪水淹没,5天内即收到全车赔付金额41.88万元,为此专程到平安产险公司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深圳保监局和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近期先后发布了对水淹车理赔的消费提示,主要涉及车损险及涉水险的理赔范围和方法等。
如何为受灾车辆索赔
如果市民为爱车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辆损失险,那么由于水浸所造成的施救费用、清洗费用、电器损失、内饰件损失等都属于车损险保障范围,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但因涉水行驶或二次打火造成的发动机进水损失不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
如果要获得发动机进水损失的赔偿,车主需购买车损险的附加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或涉水险。
当车辆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实际价值时,保险公司一般会判定为车辆全损。对于“5·11暴雨”判定车辆全损的水浸车辆,如果车损险保险金额高于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的,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实际价值×(1-免赔率)。如果车损险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的,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保险金额×(1-免赔率)。
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指投保时约定的新车购置价值扣除折旧后的数额。计算公式为:实际价值=保单约定的新车购置价×(1-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记者 范京蓉 通讯员 申保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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