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安徽女孩江亚萍报考南京市人社局,却只因不是南京户籍而被拒之门外,当年5月,她将南京市人社局告上了法庭。经过15个月的努力后,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调解下,江亚萍与被告南京市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11000元。”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终有结果。
【起因】安徽女因外地户籍遭拒
江亚萍是宣城人,去年6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当年4月8日,她在网站上看到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下属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在对外招录10名“12333”电话咨询员,看到这个消息,她非常高兴,打算报名。结果在报名过程中,江亚萍发现自己不是南京户籍,不符合招聘要求。江亚萍认为遭遇户籍歧视,投诉到江苏省人社厅,但一直没收到任何回复消息。
江亚萍投诉南京市人社局的消息一经媒体传播,立刻引发了众多关注,对于为何拒绝外地户口报考,江亚萍告诉记者,人社局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正面解释。经过江亚萍的多方了解,南京市人社局给出了一些解释,这次招聘的电话咨询员没有单位编制,待遇也很低。如果是外地人来应聘,包括租房在内的生活成本很高,是没有办法干下去的。好多学生留不住,干一段时间走的很多。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社局认为外地人听不懂南京方言。江亚萍认为,用人单位应该关注的是求职者本身的工作能力,至于能不能承受生活成本,听不听懂方言,这些应该由求职者本人来选择。
【诉讼】状告人社局遭法院拒绝
2013年5月,江亚萍将南京市人社局告上法庭,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案子竟然耗时15个月。
5月15日上午,江亚萍与许英律师一同前往建邺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起诉南京市人社局。当天下午,许英律师得到法院消息,该案被告所在地是玄武区,议将诉讼材料移交到玄武区人民法院。
5月24日,玄武区法院并没有立案,江亚萍经过和律师商议,决定将诉讼材料再次提交到法院,请求再次审查立案。
5月31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认为,该纠纷系劳动争议纠纷,应先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现上诉人未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向该院起诉,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条件,因而裁定不予受理。 2013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玄武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