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国资领域成为了反腐“主战场”,多名央企高管落马。而在广东,国资领域的反腐工作也在加速推进。省国资委已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日前,广东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也标志着我省省属国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为强化省属国企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性,《意见》规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考核管理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管理力度,解决当前监督者被监督对象考评、受制于人、监督者不敢监督等问题;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减少对企业纪委办案工作的干扰,使企业纪委敢于执纪办案。此外,《意见》还要求省国资委成立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办公室,巡视各企业。
纪委主业不突出监督难到位
目前省属国企的纪委书记兼职过多,一般都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不仅分管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维稳、扶贫、法务、安全和风控等诸多事务,导致主业不突出,监督难到位
老李是我省省属某国企的纪委书记,虽是纪委书记,但他手下只有4个“兵”。他自己也兼着工会主席的职务,还要分管扶贫、维稳等事务。他笑称,纪检部门在一些企业是弱势部门、边缘部门。
有4个“兵”的老李其实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工作人员还不算最少。据省国资委统计,省属企业现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约2700家,纪检监察机构565个,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182人,其中专职414人,兼职768人,平均每家企业不到1人。
在企业纪委工作多年的老李对南方日报记者说,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受主要领导的政治素质决定。如果企业“一把手”不想监督,纪委的监督就无从着手。有的企业对业务经营的一般性项目、投资交班子成员集体决策,而对一些重点性、敏感性事项,却采取个别通气、私下渗透的办法,规避纪委介入干预。不仅是老李,他说,目前这种机制下,企业“同级无法监督、下级不能监督;事前监督找死、事后监督等死”的状况比较突出。
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密集调研的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对记者说:“近几年省属企业二、三级公司腐败案件频发,这与纪检监察体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
考评纪委书记以省国资委纪委和人事部门为主
《意见》要求建立纪委领导考核评价机制,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年度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纳入独立考核评价体系
在经过了一系列密集的调研和讨论之后,今年8月11日,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意见》。据了解,《意见》酝酿期间,得到了省纪委特别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的高度重视,他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可以说,《意见》的出台实施,宣布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首先就是要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起科学合理的工作队伍。”张小刚说。《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同时设立监察部门,与纪委合署办公,配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编制数额3—7人,大中型企业不得低于5人。根据规模和任务需要,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可以适当增配。
为了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管理力度,解决当前监督者被监督对象考评、受制于人、监督者不敢监督等问题,《意见》要求建立纪委领导考核评价机制。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年度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纳入独立考核评价体系;纪委副书记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企业纪委与企业人事部门为主;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以企业纪委会同企业人事部门为主。
“省属企业纪委书记排在企业行政副职之前,其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同一级别副职平均水平,视情况可以享受本企业正职薪酬待遇;省属企业纪委副书记排在各部门正职之前,其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部门正职薪酬待遇平均水平;同时兼任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可按企业总经理助理级配备。”张小刚说,这一改革是为了确立纪检干部的权威地位与荣誉感。
为了解决纪委书记分工过多、偏离主业的问题,《意见》专门规定,企业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内审等工作,不分管与监督无关的业务。
《意见》还给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们配了一把“尚方宝剑”:明确规定,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可以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调阅企业财务、内审和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据悉,在全面推进省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省国资委还准备选择2家省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省属企业和1家省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省属企业进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
纪委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纪线索未及时报告将被追责
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苗头或腐败问题线索,未及时提醒或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以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将追究纪检监察干部责任
在给予省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充分权力的同时,《意见》也对他们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意见》强调,如果企业纪委出现以下行为,将被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苗头或腐败问题线索,未及时提醒或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以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对党委、纪委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对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信访件及其他事项不按要求办理或通风报信和设置障碍,或对上级纪委案件查处等工作不积极配合的;对企业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拖延不查、执纪不严的,或线索处置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行为的。
为了强化企业党委的责任,《意见》规定,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企业党委应监督所属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选拔任用挂钩,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负责、工作层层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责任体系。
《意见》还规定,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连续两次以上出现重大问题,或出现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人员责任。对阻碍纪委办案或以职务影响办案工作的企业领导人员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的,除党纪政纪处理外,其薪酬等级系数应按有关规定相应调低或扣减相应年薪。
“这样一来,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都明确了,从现在起,这些工作做得好坏将会与领导的薪酬、职务升迁挂钩。如果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不但要问责,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班子成员经济利益和职务升迁,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将过去纪委单打独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势转变为企业党委班子成员的集体意志和行动。”张小刚说。
省国资委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国资流失进行问责
理顺关系,改革制度既是为了加强监督,也是为了便于发现、惩处腐败行为。为此,省国资委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要求是,省属国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减少对企业纪委办案工作的干扰,使企业纪委敢于执纪办案。
《意见》明确规定,在省国资委纪委统一领导下,省属国企纪委要重点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规定等案件,以及国有企业改革中发生在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领导人员。
此外,《意见》还明确指出,坚持有损失必查、有责任必究、有腐败必惩原则,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产损失调查和责任追究。国有资产损失在1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或资产损失不足1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资产总额1%以上的,应出具调查报告,提出问责处理意见报省国资委纪委。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含)或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造成资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含)的,应报省国资委纪委,由省国资委纪委牵头组织调查和责任追究。
为了加大发现线索、查处贪腐的力度,《意见》专门规定,省国资委成立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企业党委将参照这一模式开展对资产损失的问责工作。
同时,省国资委还将成立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办公室,由省国资委党委领导,抽调各相关部门组成若干个巡视督查组,每年定期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企业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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