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用咪表对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 记者 段柳健 摄
南宁市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对路内泊位收费大幅调高,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完善,并将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调整为与目前实际收费相一致,为何要这样调整?现行的标准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行标准与实际有很多不符的地方,问题重重。
1 3.3万个路内泊位
无法满足全市80万辆车停放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市小汽车保有量达69万辆,加上长期在南宁市行驶的外地车辆,全市汽车数量达80万辆以上。而来自科研部门的数据显示,市区停车位的总数仅41万个左右,其中道路停车泊位仅有3.3万个。而且,因为中心城区因原先设计停车场的缺乏,停车更难。
因整体停车位缺口较大,这3.3万个路内泊位也基本都处于满负荷状态。交警支队林伟权表示,全市泊位缺口较大,路内泊位只能解决很少的一部分,没办法解决机动车长期停放。“按照现行收费标准,1小时为6元,2小时为12元,这个价格与一些商业停车场收费价格相差不大,很多人为图方便就停在路边”。
路内泊位只能提供短时停放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设置路内泊位的路段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使得非机动车不得不挤上人行道或混骑至机动车道上。市民古贤春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每到上下班高峰,机动车泊位占用非机动车道,造成电动车与小汽车剐蹭,引起争吵,甚至打架,而且电动车骑至机动车流中也很危险。
同时,现行标准的收费时间也造成了一些野马收费的存在。负责路内泊位管理的南宁路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玲表示,现行的收费标准为7时30分至22时,但是中心城区很多大型商场的下班时间为22时30分,这就造成了很多收费员是收不到22时之后还停放在泊位的车费,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收费员收费现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