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5年后重新修订,邀请养狗人士为立法建言
养狗不守规定 犬只或被扣押
2014年6月,南宁市数十名市民参观了南宁市犬只留检所,有市民将自己喜欢的犬只收养回家。记者 邹财麟摄
2009年实施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了5年,但有些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如狗证办证率低,无证养犬、一户多犬现象仍较普遍;养犬管理服务亟待完善;养犬违法行为罚多少合适仍需进一步论证……10月19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人大法制委获悉,南宁市正在对《条例》进行修订,以解决当前养犬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狗证登记要求更多
管理费用公布去向
有的市民很爱护动物,买狗粮也舍得花钱,但就是不给狗打防疫针,不肯交养犬管理费。为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犬只的免疫率,《条例》的这次修订,要求犬只出生满3个月就要进行免疫。期满不去继续接种狂犬疫苗的,将被注销养犬登记证,以此提醒养犬人及时给爱犬免疫。还规定,养犬人办过一次证或者证件被注销后不及时补办,除了要交罚款外,还要补交养犬管理费。
养犬服务管理费还应该用在哪些方面?现行的《条例》规定,养犬人登记时每只狗要交纳300元的管理费,这些费用的支出专项用于养犬管理工作的开支。对此,部分养狗的市民认为,如果要让养狗人士自觉办证,起码让狗主人能享受一定的服务,比如丢失的犬只可通过植入芯片的信息来找寻等等。
这次修订,拟拓宽管理费的使用途径,例如用于配套建设公共场所遛犬设备设施,且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增加管理费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