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一公司员工因工资发得晚切断生产电源 获刑7月

2015年01月07日 14: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工资发得晚 员工切断公司生产电源

  因发放工资问题,自贡一公司的员工对公司极其不满,在凌晨来到车间,关掉公司二车间、三车间正在生产的设备电源,造成正在生产的机器设备损坏和原材料报废,直接导致损失6000余元。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追究了李某某的刑事责任。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员工发泄不满 切断公司生产电源

  现年50岁的李某某是威远县人,2011年5月6日因犯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1月23日刑满释放,去9月2日,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自贡汇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月16日被依法逮捕。

  高新区警方介绍,去年9月2日8时30分,接到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某公司员工报警,称该公司员工李某某于当日凌晨到车间,关掉二车间、三车间正在生产的设备电源,导致正在作业的设备和原材料全部报废。接报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某传唤到板仓派出所。警方于当日对李某某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侦查。

  李某某归案后交代称,头日晚在家喝酒,耽误了晚上的上班。凌晨3点多,走到公司大门,将门卫叫醒开门,门卫见其迟到了9小时,不给开门,他很气愤,加之没拿到8月份的工资,便产生不满。随后从大门口附近翻栏杆进入厂区,先到二车间,看到别人正在操作“打包机”,并对其他员工称,“我没拿到8月份的工资,我把机器关了”。说完就将对方操作的那台“打包机”电源总开关关了。接着,李某某又到三车间将正在运行的生产设备关掉了。

  造成6000余元损失 获刑7个月

  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关闭电源后如果及时将电源合上,生产还能够继续,但时间隔久了,设备里面的原料就会报废,无法生产合格产品,如果要再生产就要等待4个小时以上,机器才能预热重新生产。

  李某某交代,关掉电源的目的,是想让单位领导知道这个事,好利用这个事要挟领导一次性将其8月份的工资发放。

  据公司员工介绍,按照厂里制度,8月份的工资要9月底才能支付。“当时几个正在上班的工人想把电源重新开启,李某某称‘你们开了我还要关’,便没有人敢去开。”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为泄私愤,切断公司生产线电源、造成公司正在生产的机器设备损坏和原材料报废,公司由此损失达6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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