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规定飞机上禁用充电宝

2013年10月24日 08:13   来源:西海都市报   

  “您好,移动电源不能托运,您行李里装的移动电源不超过100Wh(瓦每小时),请关闭后随身携带。”10月23日,省城市民张先生在西宁曹家堡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工作人员告知他。据了解,这是国家民航总局出台的新规定,今后乘坐飞机移动电源不能托运,飞行中也禁止旅客使用移动电源。

  记者从民航部门了解到,智能手机电池续航能力不给力间接推动了移动电源的发展,但移动电源的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不少危险事情发生,今年夏天在飞机上就出现了不少旅客携带的移动电源冒烟(6月2日南航CZ6917)或者爆炸事件(7月29日海航HU7364)。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民航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旅客乘机时携带的锂电池以及移动电源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规定。在乘坐飞机时,乘客不得将锂电池放入托运行李中,同时也不能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使用锂电池移动电源给电子设备充电,如果移动电源有开关,那么在飞行过程中一定要处于关闭状态。规定出台之后,旅客乘机时最多只能携带两个累计不大于160Wh的移动电源登机,如果单个移动电源总容量超过100Wh的话就必须通过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够携带,并且不能在飞机上使用。 (作者:倪晓颖)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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