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5岁以上老人超318万
近期,有关养老金并轨的消息引发全国关注,也将人们的视线再次拉向养老问题。在今年陕西省两会上,有关养老的问题也受到了关注。截至昨天下午,共有20份政协委员的提案涉及到养老。有关部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省65岁以上老人超过318万,占总人口的8.53%,这标志着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崔荣华委员养老与社区资源共享
“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育成人,现在他们年龄大了,需要我们照顾了,我们却把他们往养老院一推,我觉得这不合适。”市民郭霞说,“我倾向于居家养老,老两口在这屋子住习惯了,就让他们住着吧,雇个保姆,我辛苦点,有时间多来看看他们就行了。”其实,像郭霞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据有关调研,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0%,只有约10%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我可能还是受咱们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吧,觉得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就是不孝顺。”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社区、养老机构如何把养老服务延伸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满足他们对社会化养老的服务的需求,是应当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两会上,政协委员崔荣华建议,尽快出台我省相关政策落实细则及方案。可以考虑在实力规模相当的社区内,有效融合现有社区资源,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养老与社区资源共享,比如社区健身场所、社区文化站、社区图书馆,商业,金融及社区医疗机构等,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或是社区服务小站形式统一管理。崔荣华提出,鼓励民营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中,树立信心。对于三无、五保、低收入的失能残疾老人、独居老人和高龄老人,可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其服务,刺激社会力量的投入,加大养老社会化、市场化、商业化方式。
王越群委员建立医养护结合的养老模式
政协委员王越群在其提案中,提供了另外一种养老参考模式——医养护结合。
据媒体报道,西安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12.5%和8.5%,但截至去年5月,西安市已有养老机构95家,共有床位两万多张,相较于西安125.68万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显得捉襟见肘。而目前,我省各类敬老院对入住老人的要求基本都是生活自理的“五保”老人,以吃住为基本保障,而失能和半失能等社会老人没有条件入住,几乎没有一所具有医养护相结合满足失能老人入住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针对以上这些短板,王越群建议,出台医养护结合养老政策。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护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别、规模、规格;鼓励养老机构内按照医疗标准设医院、门诊等机构,经审批合格后,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疗定点范围。
在此基础上,试点实行医养护结合养老模式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转向普惠性专业养老机构,明确服务对象主要是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偿优惠供养,并兼顾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包括有急性和慢性病的老年人,肢体残疾和卧床不起的老年人以及高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等。
王越群的建议,得到了部分委员认同。政协委员邓方安也提出了相同意见:鼓励和扶持集养老与康复保健一体化的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和大型综合性医院的联动,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委员建议设立专职家庭巡查员制度
养老事业,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支持。不少委员的提案中,就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
崔荣华提出,采取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津贴制度。取得县区级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考核后的不同等级,可通过安排福彩金和地方政府配比补贴的办法建立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津贴。
农工党陕西省委员会经过大量调研之后提出,在基层社区设立专职家庭巡查员和独居家庭巡查制度。具体来说,明确责任人和巡查流程。登记辖区独居家庭和特殊监护人群的户数和人员数字、联系方式和子女联系方式,进行独居家庭户情排查,每日或定期上门,电话巡查,独居家庭人员情况。每日记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子女、医院及有关社会责任部门联系通报,以便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并根据各地区不同实际经验逐步完善巡查制度。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