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一绘(人民视觉)
最高法惩戒“老赖”措施图解。资料图片
连日来,湖南长沙市火车站前坪大屏幕,一批“老赖”名单信息被轮番晒出,引发舆论关注。无独有偶,最近在湖南邵东县政府大楼一楼电子屏上,260名具有公职身份的“老赖”也被曝光。
有媒体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共广场上曝光了50名个人和4家企业法人的名字和他们所犯过错,称为一种现代公开羞辱的方式。为什么要在公共场所晒“老赖”?有没有涉及公民隐私权,是否合法?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晒出效果
某家企业被曝光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意近期还款
在长沙火车站,记者从大屏幕滚动的名单上看到,被曝光的信息包括“老赖”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未履行标的(欠款额)、失信情形、生效法律文书等,其中姓名及未履行标的,用醒目的黄色标注。长沙中院执行三庭副庭长王力夫告诉记者,这次公布了中院及芙蓉区法院一批“老赖”,包括50名个人和4家企业法人,“是一批次集中公开,并没有选择性”。
“‘老赖’用法律术语来说叫‘失信被执行人’,他们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隐匿行踪拒不接受传唤而规避执行等情形。”长沙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范登峰介绍。记者了解到,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避而不见等方式逃避执行的,大有人在。
在这批曝光的名单中,其中不乏湖南知名企业,包括浏阳河酒业、何强面业等。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他们对于晒“老赖”的做法纷纷表示:“就是要曝光,有钱不还不道德!”“曝光是警告,更是威慑。”
截至1月29日,晒了9天,效果如何?据介绍,已有一个企业和两名个人的信息被撤下。某家企业被曝光之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意近期还款。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法院将信息从大屏幕撤下。今年以来,长沙法院通过媒体曝光了公职人员、国企事业单位职员13名,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晒不侵权
“老赖”身份信息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能选择性公开
晒“老赖”的法律依据何在?有网友质疑,公布身份证信息和图片会不会侵犯公民隐私权?
据范登峰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第四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和其他事项。
范登峰表示,失信被执行人不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且隐匿财产与行踪,规避法院执行,这样的“个人信息”显然已经超出了法律应该保护的范围。
“如果不公布照片,隐去身份证号码,让信息与个人失联,那就无所谓曝光,也达不到提示交易风险、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目的。”范登峰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因为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法院在公共场所公布当事人的信息不构成侵权,法院公布这些人的信息,类似于法院的公告送达,其目的仍然是要督促当事人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长沙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生认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属于信用惩戒措施,并非随意进行公开羞辱。当然,执行过程中应当注重公开、公正、公平,不能选择性地公开。
晒还不够
“老赖”违法成本过低,追究刑责等刚性惩治措施需加强
一个典型案例,更能说明“老赖”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腿部受伤,一到阴雨天气腿就会痛。法院判决赔偿6万多元,被执行人廖某逃避赔偿。申请人找被执行人不下100次,依然无功而返。承办法官上门三次,廖某避而不见。法院通过电视媒体向廖某发出最后通牒,再不履行,轻则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天,廖某乖乖到法院缴清全部欠款。
据介绍,长沙中院已曝光“老赖”500余名,曝光的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武生认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但还应当改革现有的执行制度。乔新生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判决生效之后,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履行。一方面因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够,强制手段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因为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处在分割状态。
对于一晒了之的“懒政”质疑,范登峰回应说,法院还将对这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长沙两级法院还将强化司法制裁的刚性。对“老赖”,依法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难,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是重要原因。”在范登峰看来,化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纯的曝光无法解决问题,还需要各部门多管齐下,建立失信惩戒“黑名单”,彻底解决失信成本低、守信激励不足、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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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惩戒制度
本报哈尔滨2月2日电 (记者袁泉)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工作,每季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公布20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同时出台系列惩戒措施。通过公开曝光“老赖”进行信用惩戒,以便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据悉,黑龙江省高院于2014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敦促履行生效裁判令、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与25个部门联动执行、移送拒执犯罪线索等多种举措,惩戒、威慑失信被执行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以来,高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5044人次,在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布了4批8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