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发放1.5亿元助学贷款 学生须留意还款期

2014年07月31日 11:46   来源:西海都市报   

  7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学工办了解到,随着我省今年高考录取各批次有序进行,已有部分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而这些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生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达到申请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最多6000元的贷款,可连续申请四年到五年。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我省已在省内39个县进行生源地贷款的办理,其中有31个县的还款率达到97%。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今年我省预计向3万余名学生发放1.5亿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全省学生的30%。

  省教育厅学工办提醒考生,学生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后,须注意还款期限,要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期限一般为毕业后10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暂缓。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学生的信誉会受到影响,个人不良信息将进入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中,五年内金融系统将不再对违约学生发放任何贷款。今年,违约学生个人在申请房贷、车贷等贷款时,金融系统也将不会受理。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