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构建教育提醒机制侧记

2015年02月09日 10:36   来源:人民网   

  1月27日,福建省建宁县纪委负责人就县粮食购销公司负责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县粮食局局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案后整改。

  过去一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保护爱护干部,坚持及早教育,及时提醒,构建廉政谈话提醒、任前“廉考”、岗前廉政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党纪教育为一体的廉政教育提醒长效机制。

  廉政谈话常提醒

  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一些轻微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在福建已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3年10月,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针对信访、巡视、审计、办案等环节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2014年初,省纪委进一步出台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六项实施办法,并在市、县两级同步推行此项机制。

  “凡是没有进入查办案件程序的,都要进入谈话提醒程序,尽可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福建省纪委负责人介绍说,对一些存在轻微问题但构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予谈话提醒,从而达到抓早抓小、爱护保护干部的目的。

  找什么对象谈,哪些情形可以谈,都有一个清晰的界限。省纪委明确“三个不能谈”的原则,即属于反映权钱交易问题的不能谈,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不能谈,信访举报多、反映问题多的不能谈。“所涉及的问题构成党政纪处分以上的,不能走廉政谈话程序,而要走查办案件的程序,不能大事化小。”

  “在确定谈话对象时,严格按程序报批,并做好保密。”福建省纪委要求,对省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报省纪委主要领导审定,这样既确保谈话对象和谈话问题选择的准确性,也防止将不该谈、不能谈的问题以“谈话提醒”方式泄露出去。

  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对一些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一些同志在接受谈话时当场面红耳赤,感到差愧难当,有的甚至流下悔恨的泪水。”针对群众反映某大学一位副校长存在收受购物卡等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挥泪,真诚悔过,表示尽快退缴物品,认真吸取教训,加倍努力工作。

  “此次谈话,我终生难忘,采取这种形式的帮助教育,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格自身要求,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一位省属企业负责人因介绍工程队参加项目建设而被约谈后,向组织提交的个人说明材料中写道。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2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中省纪委就约谈了90名省管干部。

  法纪教育全覆盖

  2014年11月4日至8日,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在省委党校举办新任厅级干部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40名新任“厅官”参加学习。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为学员们作了题为《坚守责任担当着力正风肃纪》的专题报告。培训中,学员们就党章、四中全会精神、作风建设、法治思维等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并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等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厅级干部专题研修廉政知识,处级科级干部实行任前“廉考”,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岗前廉政培训,福建省已形成一套全覆盖、多形式的廉政教育体系。

  去年12月17日,福建省长乐市8名拟提任科级的党员干部参加当地纪委、组织部门举行的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提拔先过“廉考”关,已成为福建省党员干部晋升路上的一道“硬杠杠”。

  从2010年开始,福建省在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试行“廉考”制度,几年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廉考”的做法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所接受。

  “许多官员落马后,不约而同地在忏悔书中写道,平时不注重廉政法规知识学习,组织缺少教育提醒,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福建省纪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随着职位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面临的各种诱惑也随之增加,如果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廉考”,就是给即将升迁的领导干部打一针“清醒剂”,加上一道“安全阀”。

  翻开“廉考”目录,记者发现,考试的廉政法规条目有22篇,既有刑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又有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以及报告个人事项、公务活动中相关规定等,几乎涵盖了党员和公务员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

  “廉考”试点以来,福建省共组织相关考试200余场4000多人次,合格率为97%。

  去年底,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调研,对“廉考”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筹划在全省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中全面推开,并探索“机考”模式。

  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同时,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廉政教育,廉政课程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福建省纪委还联合教育部门在高校毕业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给毕业生上好离校前的“最后一课”——廉洁课,引导他们迈好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廉洁理念驻心间

  “典型案例触目惊心,服刑人员悔恨不已,这些都让我深切感受到清正廉洁对于党员干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意义……”

  2014年4月29日,福建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吴南翔以“廉洁从政是幸福人生的保障”为题,畅谈参加警示教育后的感想。

  “廉洁是一生的‘财富’”、“平安是福”等廉洁理念,已逐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价值认同。

  从2014年元旦开始,福建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在省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警示教育活动,展出2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28个领导干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安排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一年来,省直单位、在榕高校和省属国有企业先后组织近9000名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前往接受教育。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一句句犯罪人员的痛心忏悔,在党员干部心中产生强烈震撼。

  对党员干部,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对社会群众,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传播廉洁理念。

  2014年12月29日晚,廉政题材经典剧目——闽剧《兰花赋》在福州大戏院举行“省直专场”演出。元旦、春节期间,《兰花赋》在全省各地巡演,为基层干部群众献上一份廉政文化“大餐”。

  巡演在全省引起热烈反响,得到观众们的热情“点赞”。“从古代反腐剧,延伸到当今席卷全国的反腐治贪风暴,引发面对守正之难的现代官员的思考,很有现实意义。”“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下,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腐败的侵蚀,走好从政道路的每一步。”

  去年下半年,福建省纪委、省文化厅启动“八闽清风”廉政文艺走基层活动。演出节目既有新创作的反映谷文昌、许珌勤廉故事的朗诵剧《清明》和富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廉政小品《前妻》等,又有越剧《花中君子》、京剧《罢宴》、闽剧《冯梦龙断案》等传统廉政折子戏。目前,已在9个县(市、区)巡回演出。

  在福建,古田会议纪念馆、才溪乡调查纪念馆,以及林则徐、陈嘉庚、谷文昌等专题纪念馆,已被列为全国和福建省廉政教育基地,一个个名垂千古的勤廉事迹,正在感召着一代又一代人。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八闽大地,守法敬廉,日渐成为广大干部群众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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