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否认积分落户细则已出台 6个条件系误传

2015年02月13日 07:39   来源:京华时报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同意将江苏、安徽两省和浙江省宁波市、北京市通州区等62个城市(镇)列为试点地区。按照中央要求,通州区要推进积分落户政策,试点期内(到2017年)拟推进6万外来人口市民化。

  外来人口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落户北京?昨天有媒体报道称,通州积分落户细则已确定六个基本条件,引发极大关注。昨天下午,通州区政府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有关积分落户的细则尚未出台。

  京华时报记者 黄海蕾

  试点方案

  试点期内6万“北漂”市民化

  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评审通过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列出了通州区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17年实现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在外来人口市民化方面,方案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

  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期内拟推进6万外来人口市民化。

  在本区农民市民化方面,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典型乡镇,试点期内解决3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农转居问题。

  方案要求成立由通州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户籍管理改革组、金融创新组、集体土地管理改革组、产业发展组、基础设施组、公共服务组等,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方案要求设立规模为200亿元的通州新型城镇化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出资20%,其余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官方回应

  人口管理政策措施仍在研究

  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通州区根据试点目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2月6日,京华时报记者致电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试点工作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尚无消息可以发布。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通州积分落户细则已确定六个基本条件,分别是:持有《北京居住证》满10年以上;在本区有住房或者租房满8年以上;985工程或中科院系统研究所硕士(脱产)毕业;持有《北京居住证》期间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0年以上;国家中级职称以上;无刑事前科。

  这一消息发布后,立即引发高度关注。京华时报记者搜索发现,类似“细则”在试点工作方案发布当天即在网上开始流传。

  昨天下午,京华时报记者向通州区政府求证此事。得到回复如下: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研究未来人口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细则。

  专家分析

  各地积分落户偏向两高人才

  据了解,在此之前,上海、广州、深圳已相继推行积分落户制度,落户“门槛”普遍比较高。以在全国最早实行居住证积分制的上海为例,外来人口落户上海需要符合持有上海居住证、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等基本条件,其他积分指标还包括学历背景、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科研创新、用人单位要素等。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傅蔚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综观此前各地积分落户改革方案,大多呈现出向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导向,上海去年通过积分制得到本地户口的不过6000人左右。在广州,2013年至2014年通过积分制得到广州户口的外来人口也是6000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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