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启动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2015年02月15日 16:32   来源:云南信息报   

  据云南日报消息,从定性管理到定量指标再到硬性考核,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取水用水排水戴上“紧箍咒”。日前,省政府首次启动对州市政府开展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对各州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以及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地方政府如果在水资源“红线”管理上越“线”,将被问责处罚。

  面对用水方式粗放、超量排污等“水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严管水资源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关键举措,出重拳、用实招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到实处。我省先后出台实行了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考核办法、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一项项关联互动的制度措施,改变了水资源管理说起来重要,管起来缺乏刚性约束的状况。省政府首次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试,旨在围绕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限制 “三条红线”,在全省设定了用水总量的“天花板”,到今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7亿立方米以内的控制指标已分解到了州市县区,完成了29条集水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的水量分配。确定了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即到2015年各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建立起了量化的用水效率指标考核体系;根据纳污控制红线,我省确定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并将纳污指标分解到州市县区,同时配套建立全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重要取水户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在16个州市的界河上首批布设57个水质水量监测点,目前已建成水质水量监测点26个。管理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水资源管理定性要求多,定量目标少,管理要求难量化、难检查、难考核的尴尬。此外,我省还创新建立了水资源管理的预警机制,实行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制度,将2013年河道外用水量与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接近的7个州划为黄区管理,严格控制其新增取用水。

  我省明确各级政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改变了过去责任主体不明晰,一旦出现水资源过度开发、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等问题,很难断定“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的状况。

  此次,由水利、发改、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将采取实地检查、抽查,查对资料、数据,核实相关情况等办法,对2014年分解到各地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及相关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将受到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或限制其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水资源开发等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立项、开工审批等处罚。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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