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燃气、通讯、排水,诸多管网的分散架设让许多城市的路面不得不三番五次的“开膛破肚”,路面形同拉链。
为解决这种情况,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华元提出了加快推广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道“共同沟”的建议。
陈华元介绍说,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又被称为“共同沟”,是指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
陈华元表示,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国城市早在100多年前就开始建设“共同沟”。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济南等,已建设了部分“共同沟”,但未得到推广和普及,还处在探索阶段。
在陈华元看来,“共同沟”没有普及的主要原因有多个方面。据测算,大型“共同沟”造价与隧道造价不相上下,相较于普通市政道路,其投入要高出数倍甚至十倍。此外,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地下管线涉及多个管理部门,陷入“多龙治水”的局面。
陈华元指出,“共同沟”虽投资较大,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地下基业”。因此,应加快立法。要破解制约地下管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针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较为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对“共同沟”的所有权、规划权、建设权、管理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使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于建设成本问题,陈华元表示应改革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作为银行质押品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陈华元强调,“共同沟”造价昂贵,设计的运行寿命一般都在100年,这就要求在建设之前对各方面的规划都要考虑充分,不仅是共同沟本身,还有它所在区域的规划,乃至整个城市的规划,都要统筹考虑。
他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和建立信息系统,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而打破现有“谁拥有、谁管理”的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使“共同沟”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有之沟”。
作者:周锐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