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区开始成立业主委员会,多数较弱势的业主们也终于有了更加合理的渠道为自己争取利益。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言人,与业主本应是“一家人”,关系融洽,但近来却频频爆出业委会成员擅用职权谋利或违规操作的新闻,最严重的甚至有业委会主任因此锒铛入狱。在网络上的各种社区论坛中, 我们也经常能见到业主发帖留言 “ 控诉” 业委会的种种独断擅权行为,这反而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尴尬,也让被广大业主视为维权希望的业委会制度,一再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有的业委会与业主越闹越僵
亦庄科慧大道上的新康家园小区,住着将近1500户居民。彭先生在2002年也就是小区刚刚交付之初就住了进来。
“小区从建成后的物业一直是香港的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直到2012年,小区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并解聘了原有的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引入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当时谁也没想到,麻烦也就从此开始了。”
彭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的记忆里,业委会与业主间的矛盾,并非一日之寒。“在我们小区,原本的新世界物业公司并不差,北京出台《物权法》后,明文规定小区地上公共部分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能擅自收费,结果新世界物业公司就在业主的要求下取消了地上停车位的收费,把利益让给业主。后来甚至还有外小区的车辆都来这边蹭免费车位。”彭先生告诉记者。
但新成立的业委会很快就以服务不到位,没照顾到业主利益为由,坚决解聘了新世界物业,整个解聘过程让彭先生第一次对业委会产生了不信任感,因为按照业委会的公示,业委会主任本该是孙姓女子,但实际上以业委会主任自居,并领人贴标语,组织业主与物业闹事的却是一位姓范的男子。事后,彭先生才了解到,范姓男子是当选业委会主任的丈夫。但即便是两口子,彭先生也认为,范姓男子并不在9人业委会的名单中,更不应该行使业委会主任的权利。
而在随后的多年里一直到今天,整个新康家园小区都只知道业委会主任姓范,就连物业遇到事情也要业主找范主任解决。彭先生透露,从业委会选举至今,他始终未参与过投票,很多邻居也都没有投票选举过业委会主任,他始终搞不清楚业委会怎么就顺利成立了。另外,彭先生表示,他参加过多次业主大会和与业委会的沟通活动,却从来没见过实际当选的业委会孙主任,一直都是范姓男子自称主任,并履行业委会的权利。
不仅如此,小区在赶走原有物业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后,社区居民却发现,物业费非但没有减,管理水平却大幅下降了。小区甚至出现过电梯坏了两三个月,物业以没钱为由,拖着不修理的情况。而范姓业委会主任的亲戚也被小区业主认出在新的物业公司里供职。这进一步加深了小区业主对业委会的不信任。
不仅如此,最让彭先生对业委会感到失望的还是因为小区共有收益的纠纷。彭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业委会在小区立了多块广告牌,这本该是公共收益,但多年下来,没有业主知道这些收益有多少。只知道业委会掌握着这笔收益,但用在了哪里,始终是笔糊涂账,一直也没有对广大业主公示。
公共维修基金成了一些人眼中的钱袋子
公共收益的纠纷在业主与业委会纠纷中还只是一小部分。有的小区业主与业委会还有一个主要矛盾点,就是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我们小区已经超过了10年,很多地方都到了该维修的时候,许多业主找到了业委会,希望业委会出面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帮助修缮社区。但没想到居然出现了业委会成员私拿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大兴区某社区的业主反映,由于该小区建筑时间超过10年,许多顶层户型的防水都出现了问题,而且小区的道路也多有不平,一些外墙出现了开裂,都急需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缮。
但令业主始料不及的是,业委会提取了超过两百万的公共维修基金,非但没有公示,还直接由业委会自己找来了一批施工队开始修缮,并且施工队还因为野蛮施工与多位业主发生矛盾,而提取的超过两百万维修资金也很快用尽,修缮工作却没有完成,很多砂石就堆在小区的过道上,业委会又开始要求每户业主缴纳一定的费用用于继续修缮小区。
对此,有业主提出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详情。“钱怎么花的,我们要有知情权。”作为该小区业主的刘先生和陈先生均是律师出身,都表示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申请业委会公开账目明细。“既然有钱进账,我们就有权利知道这些钱花在了哪里。”刘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业委会本身应监督物业工作,自己不应直接参与资金的收取,在小区里做工程就更不合适了。
业委会的四种吸金术
不难看出,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扰乱了本该是为业主服务的业委会这个群体的形象和工作的运转。部分业委会主任,摇身一变手中开始掌握权利和金钱,也萌生了非分的“发财梦”。
物业管理专家,任职于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的王占强总结了当下一些违规违法业委会的四条不正当“发财术”。
第一“ 巧取豪夺”。业委会使用维修基金时有很多文章可做,比如说小区有的道路需要修整了,设备老化需要更新了,经业主们表决,业委会主任通常被授权全权负责,从做预算到找施工队伍再到结算工程款等。现在划转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难免存在一些不完备的地方,“ 聪明”的业委会主任悄悄地就 “巧取”了一笔“财富” 。
第二“ 敲诈勒索”。如果说通过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是巧取豪夺本属业主的财产, 那么,“ 敲诈勒索”的对象就通常变成物业服务公司了。 让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办公经费,减免自己物业费、 停车费等,否则的话,就已“解聘物业公司”相威胁。如此威逼之下,好多的物业服务公司“明哲保身”,宁愿交点“保护费”给业委会主任。
第三“点石成金”。也有的业委会主任非常有商业头脑,把小区里的电梯、公共场地,凡是能做广告的地方都做上广告了。除此之外,还出租地下室、设备层、会所,利用公共部位经营。电梯、外墙、院落 、地下室、设备层、会所等等,这些都是业主共同的财产, 却被拿来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第四“ 暗渡陈仓” 。不同于 “敲诈勒索” ,也不同于“点石成金”,部分业委会主任选择更加隐蔽的发财术,把原先的物业服务公司解聘掉,换上自己的或者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公司, 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发财了。
防止业委会“变质” 关键还要看监管
对于如何防止业委会“变质”?在朝阳区北苑某小区担任业委会主任多年的韩先生向北青报记者传授了自己的经验: 防止业委会腐败的法宝之一是去掉它的“两权”。一是“决策权”,二是“财权”。
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业委会成员的品德可信,他们按规定办事本来是不会腐败的。因为根据规定,业委会没有任何决策权,它最多是业主大会的会议召集人,按理没有腐败的机会。但由于许多业委会主任上任后,开始对小区事务施加影响力,加上大多数业主监督不够,容易造成业委会越俎代疱,行使“两权”,无形中已经开始“变质”!比如小区是不是安装广告?是不是在用社区的公共设施开展生意?如果坚持让大家投票决定,业委会就可以保持自己的清白,但如果业委会私下决定,而且,没有业主反对,时间久了,就可能出现腐败。
另外。韩先生表示,以他担任业委会主任的经验看,就是业委会手里不能有钱,经费要在物业公司手里,业委会用可以通过程序申请,(这个程序一定要公开)并要由超过半数的委员签字,年底向大家公布账目。这样就会最大限度地防止业委会腐败。
除此之外,也有物业专家认为,监督业委会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绑定责任。很多不法业委会成员和主任,把小区搞乱了,房子一卖走人了,正是目前这种业委会主任责任不明确 、责任落实不到位才导致业委会的种种不规矩。尤其在财务问题上,要设立严格的追责制度。一旦发生业委会成员侵吞业主共同财产,要实行惩罚性赔偿,还要视情况追究业委会主任的刑事责任,并且更加要明确对业委会日常行为的监管和监督,才能让业委会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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