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茂林村种粮大户殷树林从中国农业银行获得7万元贷款,他也成为吉林省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后首批获得贷款的农民。“这个贷款是用我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这笔钱够今年春耕备耕投入了。”殷树林说。
殷树林是个种粮大户,流转经营着150亩旱田。“原来土地经营权不能抵押,春耕时贷款利息高。”殷树林给记者算账:“我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万元,利率不到7%,而原来从信用社贷款,利息接近11%。”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前提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2014年起,梅河口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已完成土地确权颁证的地区,农户持《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证件就可以到农行营业网点申请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助理王金山说。
吉林省农委主任李国强表示,融资难缺少有效抵押物是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允许农民用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直接赋予了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属性。
(责任编辑:宋雅静)